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2012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情況的通報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2012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情況的通報》是青海省人民政府2013年發布的通報。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2年,青海全省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年初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切實加強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領導,在肩負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雙重任務的同時,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集約節約用地制度,將國家確定我省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於810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651萬畝的目標任務落到了實處,有力地促進了全省土地管理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和《青海省2012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的要求,省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檢查領導小組對全省各地區2012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考核。經考核,各州(市、地)政府按照年初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要求,層層分解指標,落實責任,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並及時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積極實施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確保了全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得到較好的履行。
根據省2012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履行情況檢查考核組綜合考評結果,省政府決定對2012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獲得一等獎的西寧市政府,二等獎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三等獎的海西州政府、黃南州政府給予通報表彰,並分別給予西寧市政府8萬元,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6萬元,海西州政府、黃南州政府4萬元獎勵。
希望受表彰的地區保持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以更出色的工作,在加強耕地保護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績。全省各地區要以先進地區為榜樣,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發揮好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共同監管,開展聯合執法,嚴格責任追究,真正把耕地保護工作落實好,推進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為加快“四個發展”、推進“三區”建設、實現“兩新”目標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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