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重視發揮參事在政府工作中作用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參事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智力支持系統的重要力量。為創造參事知情出力的良好條件,充分發揮參事參政議政、建言獻策作用,根據中辦發 〔2003〕10號檔案的規定和省政府領導的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確定,省政府全體會議請全體參事出席,省政府常務會議請參事代表列席。有關部門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要請相關參事參加。
二、省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規劃,商參事室請相關參事參與,聽取參事的意見建議。
三、省政府有關部門代擬重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重要檔案草案提請參事討論,徵求參事意見。
四、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有關部門應及時向參事通報,使參事了解政情。
五、有關部門組織重要調研活動邀請參事參與。參事到地方、部門調研工作,州 (地) 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認真配合,提供便利。
六、參事提出的建議意見,參事室要及時轉送有關地區和部門。涉及本地區、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州 (地)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都要認真研究辦理,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七、參事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對參事要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工作上支持,為參事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
八、省政府參事室要加強與地方、部門的聯繫溝通,組織協調好參事活動,做好參事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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