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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
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3〕16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具體內容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總體要求:“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深入徹底查找本地區、本部門(系統、行業)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和整改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堅決堵塞安全生產監管漏洞,努力減少事故總量,堅決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控制在國務院安委會下達指標以內,全力推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目標:全面摸清薄弱環節,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按照“零容忍”要求,堅決關閉取締非法違法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夯實安全基礎,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各州(地、市)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直接監管的單位做到全覆蓋,重點突出對縣、鄉兩級政府及轄區內各類企事業單位進行督查,要組織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全過程進行全面督查和檢查。縣、鄉兩級政府要對轄區內的各類單位做到全覆蓋。
省級相關部門要針對行業領域特點,明確責任分工,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的檢查督查,對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全過程進行督查、抽查,組織互查,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整改落實情況還要組織回頭看,再督查、再整改、再落實。
省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跟蹤大檢查進展情況,並在各地區、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進行全過程督導、督查。
省政府組成4個綜合督查組,省級各相關部門組成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與職業衛生、冶金有色等行業、水利、電力、農機、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旅遊、民爆器材、氣象防災、重點工程等16個專項檢查組,省安委會其他成員單位按其監管職責範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同時要求省級各相關部門由一名廳(局)級領導親自帶隊組織全過程的行業和專項檢查。
督查組職責:制定督查計畫,確定督查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場所,對全省全面深入、細緻徹底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及時準確向省安委會辦公室反映督查情況,對督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地方政府和省安委會辦公室。
省政府綜合督查組和各專項檢查組要嚴格履行職責,切實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督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細緻地開展專項督查檢查,堅決防止圖形式、走過場,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對不按國家和省上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督查檢查工作失職瀆職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具體督查事宜和要求由省安委會另行制定工作方案並下發實施。
二、檢查時間和方式
檢查時間:從即日起至9月底,分三個階段實施:
自查自糾階段(6月中旬至8月底),由縣、鄉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組織自查自糾。
地方、行業和專業檢查階段(7月中旬到8月中旬),由州(地、市)人民政府及省級相關部門組織檢查。
綜合督查階段(8月中旬到9月底),由省安委會組織省級相關部門進行綜合督查。
檢查方式:在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省安委會辦公室綜合指導、協調,各地區、部門和單位採取自查與督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突出重點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地方檢查與行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
三、檢查範圍和重點
檢查範圍: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及所有重大賽事會展活動場所。
檢查重點: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採、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鐵路、民航、水利、電力、農機、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旅遊景區(點)等行業領域;突出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礦山、危險化學品和民爆器材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人員密集的學校、醫院、賓館、商場、車站、網咖等公共場所,突出勞動密集型及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重點企業,突出今年以來事故多發的地區和行業以及反覆發生長期未得到整治的重點問題。
四、檢查內容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責任,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來抓,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分工是否明確、是否清晰、是否落實,是否做到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是否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各類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類建築、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情況;落實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責任,開展自查自改情況;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落實整改和監控措施情況;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情況。
(四)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情況。
1.道路交通: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情況;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情況;查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情況;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車輛專項整治情況;開展貨車違法行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專項行動情況;打擊通行公路村鎮區段違法占道情況。
2.建築施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查處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法定建設手續及擅自開工情況。
3.煤礦: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和煤礦安全七項治本攻堅舉措,嚴厲打擊私挖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等非法違法行為情況;超能力組織生產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停產整頓的小煤礦整改情況及復產驗收情況。
4.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和尾礦庫專項整治情況;查處超許可範圍生產、非法盜採等非法違法行為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油庫、煉油廠等重點區域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打擊分包、轉包經營和出租、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及違法私自銷售禮花彈行為的情況。
6.消防: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地下建築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築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7.食品藥品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屬檔案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定維護及運行情況。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產工藝、生產流程、生產設備、安全監控設備、防火防爆設備等方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為的情況。
9.特種設備:查處使用非法特種設備、超期不檢、無證上崗、偽造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的情況。
(五)開展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範措施是否落到實處,相關安全標準、制度是否完善。
(六)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汛期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到實處;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履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做到動員部署到縣鄉、責任落實到縣鄉、監督檢查到縣鄉;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確保全全生產。
(二)嚴格落實責任。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抓好州、縣兩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搭建好安全綜合監管工作平台;要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不斷完善綜合監管與行業管理、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變事後為事先,嚴格追究、嚴厲問責企業責任不落實、政府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現象。對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將檢查督導貫穿於大檢查的全過程,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實行層層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三)全面排查隱患。企業和有關單位及人員密集場所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相關制度規定、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嚴格細緻、全面查找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列出清單,建立台帳,及時有效處置。
(四)明確整改責任。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行“零容忍”,堅決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實行層層掛牌督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並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畫押。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及時上報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隱患嚴重,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五)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六)加強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各種方式,對安全生產大檢查進行廣泛宣傳,及時向社會公布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的情況。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充分發動人民民眾,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民眾積極關心、支持和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強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案例,在查明原因認定責任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並予公開曝光。
各州(地、市)政府、省級相關部門和中央駐青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和工作總結,分別於6月25日前、9月25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全面總結上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