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6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25號。《青島市行政審批暫行規定》於2001年6月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發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行政審批暫行規定
- 施行時期:2001年8月1日
2001年06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25號。《青島市行政審批暫行規定》於2001年6月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發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2001年06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25號。《青島市行政審批暫行規定》於2001年6月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發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發布單位】81508【發布文...
青島市教育局行政審批管理辦法 2002-12-30 詳細內容 第一條為規範教育行政機關行政審批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辦事效率,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教育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教育行政審批...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2013年8月1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3年9月1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28號...
(五)將《青島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修改為:“特許經營可以採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規定的方式。” 第六條中的“市發展改革、價格、規劃、國土、建設、環保”修改為“市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
提高審批效率,授予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更大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自主創新權,做到新區的事新區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向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下放市級國土資源行政審批許可權事項10項...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備案審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島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青島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下簡稱市行政審批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加...
規章名稱:青島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1997年9月24日市政府令第77號發布 說明:現執行《青島市政府非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市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暫行辦法》。 序號:35 規章名稱:青...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以下簡稱大廳)是青島市人民政府設立的面向社會公眾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相關服務事項的場所,具有集中審批、統一收費、綜合服務三項基本功能。大廳位於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信息大廈1-4層,使用面積約8700平方米,入駐...
2023年,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樹政治機關、服務機關、經濟部門、民生部門“四個定位”,深入開展“深化作風能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聚力民眾辦事、聚力項目建設、聚力企業發展、...
第十五條 食用畜禽生產、屠宰加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管,依照《青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經過初級加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註產品的名稱、加工單位、原產地、生產日期以及保質期限等事項...
網約車的強制報廢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根據國家、省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要求,市政府決定對《青島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五條第...
青島市城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相對集中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審批及關聯事項的服務工作,管理政務服務大廳;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審批服務工作人員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
《青島藍色矽谷核心區管理暫行辦法》已於2015年11月11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施行。市長 張新起 2015年12月9日 青島藍色矽谷核心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劃建設青島...
(2017年10月2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對下列法規中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作出修改:二、對《青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三十七...
青島國際郵輪港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範青島國際郵輪港區(以下簡稱郵輪港區)建設和發展,根據青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青島國際郵輪港開展法定機構試點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青島國際郵輪港區...
青島市黃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青島市黃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胡英。現任領導 局長:薛少煜
(三)行政審批內容合法,行政審批機關必須明確規定每項審批事項的內容、對象、條件、依據、程式、時限、責任科室和相關的收費及批准文號等,並向社會公布。(四)行政審批程式合法,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工作部門應按照法定程式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第六條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是農業部行政許可網上審批運行協調管理和服務監督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協調各相關單位有序開展網上審批,並實施全程電子監察,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追究相應責任。第七條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
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的有...
《營口市行政審批事項集中管理暫行規定》是一則地方法規,為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為推進服務型政府...
曾任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處處長。2022年10月,任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服務四處處長。職務任免 2022年10月25日,中共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研究決定:劉啟武任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服務四處處長;免去...
王霞,現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市市北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省青島市市北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2023年10月,任青島市市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職務任免 2023年10月31日,青島市市北區第三屆人民...
人物履歷 2022年4月,任青島市市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職務任免 2022年4月26日,青島市市南區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王靜為青島市市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韓梅 韓梅,現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人物履歷 現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工作分工 韓梅同志負責黨建、政務公開等工作。分管法規督查科、審批服務科、平台管理科。
劉偉志,現任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人物履歷 現任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局長、一...
職務任免 2022年10月25日,中共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研究決定:王琦任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服務二處處長(試用期一年);免去:王琦的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服務二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