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消防供水設施管理辦法》在1997.05.04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消防供水設施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7.05.04
- 實施時間:1997.05.04
《青島市消防供水設施管理辦法》在1997.05.04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消防供水設施管理辦法》在1997.05.04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消防供水設施管理辦法》在1997.05.04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青島市消防...
青島市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辦法由市公用事業總公司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島市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辦法由市公用事業總公司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島市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由青島市人民政府1991年12月18日發布。中文名 青島市城市供水管理規定 發布文號 青政發[1991]360號
青島市城市供水條例修訂信息 編輯 (1996年7月26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8月11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若干規定規定全文 編輯 第一條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
青島市消防管理規定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青島市消防管理規定》在1996.10.04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應當按規定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繳納城市公共供水建設資金。城市公共供水建設資金的收繳辦法和標準由青島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青島市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辦法(1987年10月16日市政府發布)1、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供水設施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依法處...
(以下稱節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的城市節約用水行政管理工作;青島市節約用水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水辦)按照本條例規定,具體負責城市節約用水的有關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條凡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含個體經營者,以下簡稱用水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青島市和各區(市)公用事業...
為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1] 中文名 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
青島市黃島供水水源工程管理辦法 (青政發〔1991〕373號1991年12月25日) 第一條 為加強黃島供水水源工程(以下簡稱水源工程)管理,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
青島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1991年6月1日青政發〔1991〕128號)... 青島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1991年6月1日青政發〔1991〕128號) 中文名 青島市城市節約...
《青島市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共六章五十三條,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青島市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實施時間 ...
青島市鄉(鎮)村供水工程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1.08.16 實施時間 2001.08.16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鄉(鎮)村供水事業的管理,充分發...
1999年9月22日青島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中文名 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若干規定
十五、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若干規定(一)第六條修改為:“建築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建立防火設計責任制,並對工程防火設計負責。”...
《青島市鄉(鎮)村供水工程建設與管理辦法》在1992.12.21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青島市鄉(鎮)村供水工程建設與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
第十二條消防供水設施周圍五米以內嚴禁堆放各種物品,挖坑取土和違章建造建築物。第十三條對於違反本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依據《黑龍江省消防管理規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3.12.15 實施時間 2004.02.01 第一條 為加強對再生水利用工作的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節約用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
《青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12月30日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消防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根據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七章五十二條,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