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4.08.23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08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8月23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4.08.23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4.08.23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加強對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的管理,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本市非城鎮戶口勞動者到城鎮求職,按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五條 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介紹機構及職業介紹行為的管理。具體辦法由青島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 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應當在...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編者註:本規定已被2004年9月1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9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
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2000年6月5日經青島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等114件政府規章的決定,該規定已廢除。詳細內容 【...
1991〕156號發布(編者註:本規定已被2004年9月1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9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等114...
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編者註:本辦法已被2004年9月1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9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城鎮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等...
6.負責對職業介紹機構監督檢查,查處違規行為;7.負責查處未經批准擅自發布招聘廣告的行為;8.負責對用人單位辦理職業資格證書的監督檢查。嶗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嶗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策指導...
第一條 為了維護本市外來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規範用工行為,加強對單位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使用...
(一)使用外地勞動力批准書;(二)外地勞動力本人身份證和《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三)經鑑證的勞動契約。《外來人員就業證》是外地勞動力在本市單位內務工的合法憑證,實行一人一證、本人持有、年度換證的辦法。第十二條 單位...
公安、工商、計畫生育、建設、建工、交通、市容、物價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助勞動行政部門做好外來勞動力管理工作。使用外來勞動力數量較多的系統和單位,經市勞動行政部門委託,可以進行與外來勞動力有關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