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5.06.18由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6月18日
- 頒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
《蘇州市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5.06.18由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蘇州市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5.06.18由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經一九九五年六月九日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八日第一條 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加強對單位使用外地...
一、蘇州市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辦法(1995年6月18日,政府令第10號) 二、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頒布《蘇州市深井管理暫行辦法》、《蘇州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暫行辦法》的通知(1982年1月3日) 三、蘇州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房管局《關於在落實私房政策中收購私房的若干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1983年7...
第五條 勞動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勞動力。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簡章應當提前報勞動主管部門審核,招聘蘇州市區外的員工,實行使用外地勞動力就業許可制度。用人單位須在勞動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把本單位用人統計報表報勞動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 園區範圍內的勞動就業應當通過勞動主管部門設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
西寧市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是由西寧市政府發布的加強勞動力管理的政府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本市外來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規範用工行為,加強對單位使用外來勞動力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第一條根據《上海市單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勞動力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之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部隊所屬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使用、聘用外地勞動力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單位使用、聘用外地勞動力,必須提供合法、固定的住所。住所非本單位所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來勞動力,是指非當地城鎮戶口的勞動力,包括農村戶口勞動力、外地城鎮戶口勞動力、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勞動力和港、澳、台人員。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用工單位)。第四條 青島市和各區(市)勞動行政部門是用工單位招聘使用外來勞動力...
《哈爾濱市外來勞動力管理辦法》在1999.08.03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用工單位招用外來勞動力和外來勞動力就業的行為,合理調節勞動力市場,保障用工單位和外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黑龍江省勞動監察檢查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嘉定區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管理所(嘉定區來滬人員就業服務中心):(一)為來滬人員提供政策諮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等;(二)為來滬人員提供用工信息、招聘信息、職業技能培訓等信息的查詢;(三)為用人單位提供發布招聘信息和招聘面試等服務;(四)指導用人單位辦理用工登記備案、簽訂勞動契約、繳納綜合保險,辦理...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到外地招用勞動力,須經市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並與當地縣以上勞務輸出機構簽訂《勞務輸出契約》。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或個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一)單位、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偽造、塗改、轉讓《就業證》、《培訓證》的,除沒收《就業證》、《培訓證》外,處以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