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外來勞動力勞動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外來勞動力勞動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07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外來勞動力勞動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外來勞動力勞動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勞動力管理,維護勞動力市場管理秩序,保障外來勞動力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
城鎮用人單位招用外地或者農村勞動者,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境外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向求職者收取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或者變相收取其他費用;不得向被錄用人員...
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規定是一個地方規定。檔案來源 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1987年7月27日)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改革勞動制度的有關規定,適應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發展需要,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使企業和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相互選擇,為...
(一)未經批准擅自招用外地勞動力的;(二)超過務工期限繼續使用外地勞動力的;(三)使用童工或未滿18周歲的外地勞動力的。上述罰款統一上繳市財政,由市財政全額返回再就業基金。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南京市再就業工程領導小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未登記辦證的外來勞動力,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處罰。(六)全面整頓勞動用工秩序和勞動力市場。對跨地區就業的中介服務活動,由勞動部門歸口管理,從嚴控制。大力發展各類專業性勞動力市場。加強勞動部門所屬的職業...
為了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維護法制統一性,市政府決定對下列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 一、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辦法(市政府176號令) 二、南京市外來勞動力管理規定(市政府169號令) 三、市政府關於建立市區大中型...
南京市勞動服務公司暫行條例,發布單位,81005;發布日期,1983-09-29;生效日期,1983-09-29;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南京市勞動服務公司暫行條例。【發布單位】81005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3-09-29 【生效日期】1983-09...
南京市就業培訓暫行辦法 (1986年4月21日)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先培訓,後就業”的方針,統籌安排我市社會勞動力就業前的培訓工作,提高企事業單位新增勞動力的素質,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一條為適應生產技術不斷發展對勞動者技術素質的...
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3月19日無錫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期向市、縣級市勞動行政部門繳納就業調節金。就業調節金的繳納標準及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招用外來勞動力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清退,並處以...
《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的發放與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二條單位使用外來人員,應當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並按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單位使用的外來人員,應當到指定的外來人員勞動力市場,通過外省市駐滬勞務中介...
南京市社會勞動保險處辦公大樓 南京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大樓 寬敞明亮的社會勞動保險服務大廳 1997年10月南京市職業培訓中心榮獲“省重點就業訓練中心”稱號 1998年南京市勞動局舉辦勞動預備制度宣傳活動 南京市技工學校校園 南京市技工學校微機...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負責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實施工作;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指導技工學校的業務工作。(五)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城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