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7年11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2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95號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11件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城市房屋估價暫行辦法(修正)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12.29
- 實施時間:2008.02.01
根據2007年11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2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95號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11件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九條 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房屋估價標準,對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 本辦法自1991年9月1日起施行。《青島市民用舊房估價暫行標準》(...
青島市城市房屋估價暫行辦法(1991年8月5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加強對城市房屋估價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房屋價格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等五區,各...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五區,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的城區和建制鎮,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是市人民政府...
1987年4月18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1年11月23日青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改 1991年12月2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
房產交易中房屋租賃的管理,按照《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房產的贈與,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和各縣級市、嶗山區、...
1987年4月18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1年11月23日青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改 1991年12月2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
《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是一份由青島市市政府印發的檔案。檔案信息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 (1991年9月27日青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1年...
《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業經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並報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現將修訂後的《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房產交易中房屋租賃的管理,按照《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房產的贈與,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管理。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等五區,各縣級市、嶗山區...
《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是1991年10月13日由青島市政府頒布的法規,自1991年10月15日生效。發布信息 【發布單位】8150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細則全文 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公有房產的管理,保護所有權單位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公有房產包括:房產經營單位直接管理的國有...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9日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的《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市、區(市)人民政府已經發布房屋徵收公告的項目,仍按照原公告的房屋徵收補償...
以權謀私及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房管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隨《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一併執行。
第四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縣級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危險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第五條 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應合理使用和維護城市房屋,並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四區,各縣級市及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的城區和建制鎮。 第四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各縣級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
前款規定的區域內因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市人民政府及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各縣級市(以下稱縣級市)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搬遷項目需要遷讓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青島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2002年5月1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的2002年4月17日青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
是由青島市人民政府於1990年1月13日發布實施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0-01-13 【生效日期】1990-01-13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青島市城市房屋互換管理暫行辦法 (1990年1月...
《青島市城市房屋估價暫行辦法(2008年修正本)》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根據2007年11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2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95號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人民...
根據1997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修正 1997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