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靈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靈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靈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靈山縣靈城街道江濱一路1號  
  • 所屬部門:靈山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靈山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自治區、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起草並實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各種責任制度和工作規劃,並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參與全縣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控制性規劃的編制會審和城市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三)負責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和行政檢查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危害、損害城市公共設施管理運行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違法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除外)。
8.縣城區市場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9.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10.城市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11.自治區、欽州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許可權內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許可權內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指導全縣相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及所屬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行為;負責相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及信訪、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縣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五)負責縣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管理隊伍的建設及其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教育等工作。
(六)負責編制和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並對其行業進行監管;負責對縣城區環境衛生系統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七)負責組織實施縣城“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縣自然資源局建立行政執法和自然資源監管銜接機制。縣自然資源局發現城市城鄉規劃與建設、城市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違法行為,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罰。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戶外公共場所無固定門店且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罰。
3.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行政執法和住房保障監管銜接機制。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工程建設、規劃與建築業方面的違法行為,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罰。
4.與縣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縣公安局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與公安交通管理、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公安局交警部門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違法侵占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
5.與縣水利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縣水利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城市水務監管銜接機制。縣水利局發現城市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逾期不拆除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等違法行為,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罰。
6.與縣行政審批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行政審批局統一負責縣級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工作職能轉變為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行政許可標準以及監管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事中事後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取消、下放或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由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取消、承接和調整,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後續監管工作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縣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通報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情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要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屬於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問題的,應及時向縣行政審批局反饋。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及時向縣行政審批局通報相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變化等引起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變化情況。

內設機構

執法監督股
市容管理股
政策法規股
人事財務股
辦公室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靈山縣城管執法局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授予“2016—2020年廣西法治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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