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賀州市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賀州市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地址:賀州市平桂區平桂大道1號石鑫大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平桂區平桂大道1號石鑫大廈
  • 所屬地區:賀州市平桂區
  • 所屬單位: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城區城市管理及其綜合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研究擬訂我區有關城市數位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公共照明管理、燃氣管理、供水排水管理和城市市容環境綜合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使用並組織實施。根據平桂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城市管理的辦法和措施,實行行業管理。
(三)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城區市政工程的專項規劃和管理。對城區市政公用事業重點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組織進行協調和管理。協助做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已徵用或劃撥的規劃紅線內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與公用事業建設用地的統一管理。對市政公共設施的設計、施工實行審查和驗收的備案制度,指導、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按期竣工投產。
(四)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及其橋涵、路燈、排水排污管道、供水設施和城市大型公園及廣場(以市政府、區政府界定為準)等市政公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管理職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城區供水、排水管網專項規劃、建設、監測。負責城區污水處理監管工作。協同水利部門做好城區防洪提、排洪渠的維護、管理。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特許經營權相關工作。
(五)負責城區環衛事業的規劃和發展,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對城區環衛工作的檢查、指導、督辦。
(六)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區中、長期綠化系統規劃。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行政和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園林規劃的實施,指導園林綠化科學技術的研究、套用和推廣,做好城區綠化護林防火工作。做好城區綠化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
(七)負責城區本級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行政審批工作。
(八)負責制定城區市容秩序的相關制度、辦法並開展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賀州市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依據專項規劃規範設定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制定城區管理和執法的數位化信息管理。依託城市管理數位化平台,組織協調城區各有關部門開展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並進行指導、監督和考評。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市民文明衛生素質。
(十)負責行使城區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執法職責。
(十一)負責行使轄區內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執法職責。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區綜合執法局應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理順體制機制,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等有機結合,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堅持依法治理,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素養;堅持權責一致,明確城市管理和執法職責邊界,合理劃分市、區城市管理事權;理順管理體制,匡定管理職責。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推進綜合執法。一是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行政強制權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相對集中行使;二是實現市場監管、交通、水務等領域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領域推行綜合執法。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由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協同相關部門做好供水、排水、燃氣、供熱、環衛綜合管廊、綠地系統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設計工作,並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並按照職責分工落實。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局機關的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保密、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對外聯絡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組織編寫城市管理志、年鑑、大事記等工作。負責落實值班制度,受理城市管理部件、應急事件等信息,並對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制定並實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新聞發布和宣傳政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宣傳、新聞網路輿情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監控、信息報告、數位化信息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局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幹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人事檔案、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幹部職工考核、工薪資調整等工作。
財務股
內設機構職責:貫徹執行財會、審計、物價等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審計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全局財政資金預決算、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並監督實施情況。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劃撥與管理。負責落實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
政策法規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承辦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擬訂、上報。負責立案查處的各種案件的立案審查和立案登記、一般程式案件的核審工作,組織需要聽證的一般程式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局機關管轄的行政處罰、行政應訴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辦理和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活動協調、監督。規範執法裝備、執法程式、執法標準和執法文書。編制執法系統裝備器材配置計畫。加強對本局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
市容市政管理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城區市政行業相關審查、驗收、移交、檔案收集等工作。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市政設施(包括道路、橋涵等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依照規章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在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建設和裝修施工占道、商業占道及開挖等臨時占道和挖掘申請。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在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設定戶外廣告、標語標牌、畫廊等申請。負責城區城市供水、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主次幹道路燈維護管理,檢查、指導、協助城市路燈設施的養護、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工作。負責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城區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專項規劃,負責城區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監管工作。負責供水、城市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企業的管理。參與研究、申請上報城市公用事業建設援助經費計畫、城市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設計評審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賀州市及平桂區人民政府有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城區環衛事業的規劃和發展。制訂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環境衛生作業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園林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行政和行業管理。負責已建成並移交我局的城區公園、廣場、綠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監督、檢查城區園林規劃的實施。指導城區內的綠化和生物多樣性的工作。指導城區園林綠化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套用、花卉苗木生產和綠化護林防火工作。配合市級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城市綠化遠、近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城區綠化規劃。依照規章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臨時占用城市公共綠地、改變綠地性質和城市樹木砍伐或其他處理的申請。依照規章核准、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古樹名木的遷移申請。
燃氣管理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燃氣管理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依法對轄區燃氣企業的資質進行初審,並對其監督和管理。負責平桂區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對鄉鎮(街道)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平桂區本級燃氣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監督指導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健全經營方案,制定事故搶險搶修預案。組織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做好轄區範圍內燃氣行業監管工作和違法占壓燃氣管道的建築物、構築物的依法拆除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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