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稅

電池稅是從有害廢物的一類發展出來的、開徵國家較多的一類廢物稅。對電池收取環境稅主要是按電池容量、按電池所含電解質或按電池質量徵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池稅
  • 目的:提高廢物的利用率
  • 徵收形式:電池容量、電池容量、電池重量
  • 性質:廢物稅
電池稅的目的,電池稅徵收形式,

電池稅的目的

由於廢舊電池中一般都含有難以處理降解的重金屬物質,如不對其回收處理,將會對環境造成持久性破壞,因此,世界各國陸續開始徵收電池稅,徵收此稅的目的在於將所得資金用於收集和處理廢棄電池,以提高廢物的利用率。

電池稅徵收形式

從徵收範圍上看,各國基本上都是對環境有害的含鉛、鎳一鎘、鋰一鎳、汞等電池進行徵收環境稅;從徵收形式上看,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按電池容量徵收;
第二,按電池電解質徵收:
第三,按電池重量徵收。
國家
稅/費
稅基
稅率,歐元
丹麥
電池費
含鉛汽車電池<100Ah
1.6109/個
含鉛汽車電池>100Ah
3.2217/個
含鉛電池(其他)
2.4163/個
密封的鎳一鎘電池稅
鎳鎘電池
0.8054/個
瑞典
電池費
對環境有害的電池一氧化銀電池
54.024/kg
對環境有害的電池一密封的鎳一鎘電池
32.4144/kg
對環境有害的電池一鋅電池
54.024/kg
對環境有害的電池一含鉛的啟動電池
3.2414/kg
環境有害的電池一其他含鉛電池
0.1836/kg
沒有牽引裝置的,3個或3個以上車軸的,
重量在1600kg以下的柴油驅動的卡車使
用的電池
54.024/kg
奧地利
電池費
5g以下的紐扣電池
0.01/g
25g以下的電池
0.02/g
25~100g的電池
0.07/g
100~450g的電池
0.36/g
超過500g的複合電池
0.73/g
拉脫維亞
電池費
50Ah以下的含鉛電池
2.7/個
51~100Ah的含鉛電池
5.4/個
101~150Ah的含鉛電池
8/個
151Ah以上的含鉛電池
10.7/個
其他電池
產品價值的15%
韓國
廢物押金.返還
20g以下的鋰一鎳電池
0.0007/g
20g以上的鋰一鎳電池
0.0139/g
汞電池
0.1039/g
氧化銀電池
0.0649/g
奧地利
電池費
消費的電池(按克計算)
0.01~0.73/g
電池稅
丹麥電池稅收入情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