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是國家能源局2023年11月2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 印發時間:2023年11月2日
《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是國家能源局2023年11月2日印發的通知。
2023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內容解讀 徵求意見稿共39條,主要內容涵蓋了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全過程,包括事故調查程式的適用範圍、事故調查組的組織、事故調查措施、事故調查報告以及對事故責任...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已經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主 席 柴松岳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規定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的任務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因此,電力安全事故難以完全適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有必要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對電力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力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規範...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是2012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電網公司。內容簡介 為了規範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簡稱公司系統)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和統計,總結經驗教訓,...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是中國電力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一本圖書,作者是中國電力出版社。內容簡介 為適應當前電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需要,貫徹落實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
《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分別由礦山監察、民航監管、鐵路監管、市場監管、能源監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調查,按有關規定...
11.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12.電力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 13.電力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 14.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 15.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
23 電力監管機構現場檢查規定(電監會令第20 號)24 電網運行規則(試行)(電監會令第22 號)25 電力監管報告編制發布規定(電監會令第23 號)26 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電監會令第24 號)27 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電監...
(九)建立電力應急管理體系,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十)按照規定報告電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信息並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第九條 發電...
第三十一條 各相關單位應加強溝通,互相提供有關資料,積極查找異常與事故原因,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電力安全事故調查工作,並根據調查情況分別制定措施,落實整改。第三十二條 調度機構負責組織或參與涉網二次系統的安全檢查工作,參與涉網二次...
1.人身安全隱患:可能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事故的隱患。2.電力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務院第599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較大以上電力安全 事故的隱患。3.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直接經濟...
(九)建立電力應急管理體系,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十)按照規定報告電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信息並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第九條 發電...
《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知識》的作者是《“綠十字”安全基礎建設新知叢書》編委會,是2014年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比較詳細、全面地介紹了事故概念與事故分類、事故致因理論、事故調查程式與事故分析、事故調查處理相關規定等,...
包括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安全生產監督規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及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是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保證員工在電力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厂部分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評價標準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同時廢止。
是電力生產“1000個為什麼”系列書之一,全書共分九章,主要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和通用規程、熱力設備安全規定、電氣設備安全規定、防洪防汛安全規定、起重和交通安全規定、防火和防爆安全規定、工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事故調查...
國家對鐵路、民用航空、煤礦事故以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事故中不涉及生產經營單位責任的事故調查處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按照《條例》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1986)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