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laser radiation
病理效應
| 眼睛 | 皮膚 |
紫外光:180-280nm | 光致眼角膜 | 紅斑,色素沉著,加速皮膚老化過程 |
可見光:400-780nm | 光化學反映和熱效應所致的視網膜損傷 | 皮膚灼傷 | 光敏感作用,暗色 |
紅外光:780-1400nm | 白內障、視網膜灼傷 | —— |
1.4-3.0μm | 白內障、水分蒸發、視網膜灼傷 |
3.0μm-1mm | 角膜灼傷 |
雷射的危害方面:
(1)對眼睛的傷害
雷射的亮度比太陽、電弧亮度高數十個數量級,會對眼睛造成嚴重的損傷。眼睛如果收到雷射的直接照射,由於雷射的強烈加熱效應,會造成視網膜損傷,引起視力下降,嚴重時可瞬間致盲。即使是小功率的雷射束,如幾毫瓦的He-Ne雷射,由於人眼睛的光聚焦作用,也會導致眼底組織收到損傷。
雷射的反射光對眼睛具有同樣的危險性,尤其在切割反射率很高的材料時,強烈的雷射反射光對眼睛的傷害程度與直接照射相當。另外雷射的漫反射光也會使眼睛收到慢性傷害,引起視力下降。
(2)對皮膚的傷害
皮膚如果受到雷射的直接照射,特別是受到聚焦後光束的照射,會使皮膚灼傷,並且這種灼傷很難癒合。雷射功率密度十分大,傷害力更大,會造成嚴重燒傷。
可見光波段和紅外段雷射的輻射會使皮膚出現紅斑,進而發展為水泡。極短脈衝、高峰值功率雷射輻射會使皮膚表面炭化。受紫外光、紅外光的長時間漫反射作用,則會導致人體皮膚的老化、炎症甚至皮膚癌等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