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照射

雷射照射

雷射(英語: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縮寫為LASER,或laser),港澳地區稱“雷射”、“雷射”,台灣地區稱“雷射”,是指通過受激輻射而產生,放大的光,即受激輻射的光放大。特點是單色性極好,發散度極小,亮度(功率)可以達到很高。產生雷射需要“激發來源”,“增益介質”,“共振結構”這三個要素。

射線(非粒子射線)包括無線電紅外可見光,紫外,X線,伽瑪線,這些射線都是以光子為單位的電磁波,本身不包括實體粒子,故稱為:非粒子射線
纖綠雷射纖綠雷射
射線照射物體會發生如下反應:
一:光電效應(電離效應)。如果射線頻率合適,並且強度極高的話,是有可能將金屬擊穿的,即直接將金屬完全離解,等離子化
二:熱效應。在射線光子在物體中穿過的過程中會在物體中產生感應電流,感應電流會產生電場,使物體粒子發生震盪,並最終轉化為熱效應。
三:反射,散射。對於無法被物體吸收的光子,就會撞擊到物體粒子上後反射,散射
四:核子效應。能量極高的射線會使原子核裂解
五:熱輻射。對於比較穩定的非金屬物體,其原子能級分布很密,射線能量會使其原子能級大幅提高,但其原子穩定,所以其高能級狀態並不穩定,向低級躍遷會輻射低能射線,如紅外輻射。 或使其粒子震盪,向外輻射紅外線
對於不被吸收的能量,會在物體粒子結構中反覆反射,引發熱效應,熱輻射
射線只能對於透明物體(透光物體)直接穿過,對於金屬不會出現穿過現象,金屬原子活躍,必會吸收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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