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發布於1997年8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 發布文號:雲政發[1997]125號
  • 發布日期:1997-08-14
  • 生效日期:1997-08-14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2302
【發布文號】雲政發[1997]125號
【發布日期】1997-08-14
【生效日期】1997-08-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雲政發〔1997〕125號1997年8月14日)
各州、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直各委、辦、廳、局:
水土保持是治理環境、維護人類生存和發展基本條件的偉大事業。搞好水土保持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省是水土流失較為嚴重的省份,治理任務還十分艱巨。為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產條件,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提高對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認識,明確“九五”發展目標
我省是以山區為主的省份,水土流失較為嚴重,全省國土面積39.4萬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達14.6萬平方公里。建國以來,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各族廣大幹部民眾的艱苦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1996年底,累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2361平方公里,特別是“八五”期間,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成績斐然,5年時間共治理水土流失7151平方公里,年均治理14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區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有了明顯改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日益明顯,為加快貧困地區民眾脫貧致富步伐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人口增長和部分地方尚未樹立起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我省部分地區的水土流失呈加劇趨勢。嚴重的水土流失導致水土資源進一步短缺,江河、城鎮防洪能力不足,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發,耕層流失,土地石化,甚至喪失了生產生活條件。對此,我們必須從全局的、長遠的、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水土保持是確保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基礎,是實現扶貧攻堅目標的根本措施,是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宏偉工程,是利在當代、惠及子孫的千秋大業。
“九五”期間,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9000平方公里,年均治理1800平方公里,為到2000年基本解決全省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為順利實現經濟發展第二步戰略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切實加大水土保持宣傳力度,增強全民水土保持意識,加強預防保護和監督執法工作
開展水土保持,必須堅持以防為主,防治並重,綜合治理的方針。要通過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水土保持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輿論氣氛。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每年7月廣泛深入地開展水土保持法宣傳月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欄、民眾性表演等多種形式,宣傳水土保持知識和有關法規政策。除集中宣傳外,新聞部門要密切關注全省水土保持動態,及時對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和水土保持成效進行專題報導、連續報導。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更要組織力量,在交通要道和鄉、村製作水土保持宣傳標語,制定管護辦法,為竣工小流域豎立永久性水土保持管護碑牌。與此同時,要建立健全全省水土保持預防監督體系,加快建立省、地、縣三級水土流失監測站網,開展水土流失動態監測監控,預測水土流失消長趨勢,並定期公告。
認真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和我省《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以及國家、省有關水土保持的政策規定,決不允許置國家法律於不顧,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嚴重干擾《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和有關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對於不聽勸告,屢禁不止,採取掠奪性開發,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危害的,要追查處理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堅決制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經濟利益的做法。對從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開發建設單位或個人,必須認真落實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要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報水土保持方案,並根據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建設項目中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進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時,必須有主管水土保持部門簽署的意見。各級計畫、水利、林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工商等部門要嚴格把關,核查開發建設項目是否有水土保持方案,無水土保持方案的不予審批發證。鐵路、交通、煤炭、地礦、城鄉建設、鄉鎮企業等部門,在築路、開採、建廠等工程項目實施中,要注意並積極主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對於在《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在建並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要向縣級以上水土保持部門補報水土保持方案,並按批准的方案負責治理,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治理的要交納防治費,由水土保持部門組織治理。企、事業單位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要本著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治理費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事業單位負擔。在建設過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費從基本建設投資中列支;在生產過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費從生產經費中列支。各級水土保持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實情況,及時徵收水土流失防治費及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三、多層次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治理步伐
為了完成我省“九五”水土保持計畫確定的目標,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多層次、多渠道增加投入。要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建立穩定的投入體系,形成良好的投入機制。水土流失治理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堅持以地方投入、民眾投勞為主,國家扶持為輔。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對水土保持的投入。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以工代賑、糧食自給工程等用於水土保持的投資比例要保持穩定並適當增加。金融部門要積極貸款支持水土保持工程建設,以確保水土流失治理項目的資金需要。努力創造條件,積極引進外資,爭取利用世行、亞行貸款和聯合國糧援資金開展水土保持。
對水行政主管部門投資營造的水土保持林進行撫育更新時,提取的育林基金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安排繼續用於水土保持。對已經發揮效益的水利水電工程,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每年從收取的水費、電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庫區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對於投入運營的鐵路、公路和礦山開採,也要根據防治水土流失的需要,從基建或生產費用中提取一定資金用於轄區範圍內的水土保持。要從水利基金中安排15%左右和小型農田水利經費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水土保持,並從水土保持經費中劃撥20%左右用於開展水土保持預防保護和監督執法工作。“四荒”出讓所收取的資金要專項用於“四荒”治理開發和水土保持。要按照“誰破壞、誰投入、誰治理”的原則,依法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費及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開展水土保持,要治理與開發相結合,把投入的重點放在能夠發揮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上,逐步實行有償扶持,使水土保持資金做到滾動周轉使用,促進水土保持向良性循環發展。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投入治理開發水土流失的積極性,形成“水保為社會,社會辦水保”的局面。
四、統籌規劃,綜合治理,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把水土保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目標,制定措施,分步實施。要確定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抓好重點,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對水土流失實行集中連片、規模治理。省級要在大江大河流域、重點湖泊、重點地區選擇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並有計畫地逐步擴大重點治理範圍,進而推動全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地、縣也要確定自己的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要建立目標責任制,把項目資金落到實處。重點防治區治理規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級財政要對批准實施的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在投資上予以傾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具體抓好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作,計畫、土地管理、環保等部門要對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嚴格核查,鐵路、交通、煤炭、地礦、城鄉建設、鄉鎮企業等部門要主動做好與本部門有關的水土保持工作。各級政府要組織協調好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四荒”治理開發和水土保持各項政策措施,加快“四荒”出讓和治理開發的步伐,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效益。
山區是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點。山區水土保持要把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農民民眾脫貧致富步伐作為根本出發點,堅持綜合治理與綜合開發結合,在大力興建坡改梯工程和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改造坡耕地、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的同時,也要著力發展林果業和養殖業,發展多種經營,促進農民增收致富。要抓緊抓好國家在我省實施的長江上游和珠江上游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通過抓點示範,推動全省水土保持事業的更大發展。與此同時,要重視搞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好壞對我省搞活經濟、吸引外資、擴大對外開放具有重要影響,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在進行城市建設項目規劃時,要有水土保持部門參與,結合城市美化、湖泊保護、防洪保全、農產品供需等,統籌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搞好城市及其周邊的水土保持工作。特別是在進行加工業、房地產業、娛樂場所等開發性項目建設的過程中,要注意保護植被,嚴禁隨意堆放棄土廢渣,淤塞溝道,污染水源。省水土保持部門要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開展我省的城市水土保持試點工作,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在全省推開。
五、切實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
水土保持具有社會性、民眾性和多部門性的特點,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系統工程,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證體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水土保持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建立人民政府領導任期內的水土保持目標考核制,層層簽訂防治責任狀。縣、鄉要將水土保持工作的好壞作為幹部年度考核的一個重要條件。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及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把水土保持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與水利水土保持部門協同配合,搞好當地的水土保持工作。
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要重視充實加強水土保持機構,省、地、縣三級都要成立水土保持委員會,由分管農業的政府領導任委員會主任,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設水土保持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同時,要建立健全全省水土保持預防監督體系,地、縣要配備3人以上的水土保持監督執法隊伍,並納入水土保持機構中。要加強鄉(鎮)水利水保管理站建設,幫助基層水利水保工作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充分發揮基層水保幹部的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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