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發[1994]24號發布
江西省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1994年4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發[1994]24號發布)
(1994年4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發[1994]24號發布)
各行政公署,各省轄市、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我省是我國南方水土流失嚴重的省份之一。目前,尚有水土流失面積4.58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27.6%,治理任務十分艱巨。為進一步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現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視水土保持工作,切實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增強水土保持意識,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將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任務列入“八五”規劃及各年度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建立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及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單設的水土保持機構報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報告內容包括當地水土流失現狀,發展形勢及其對策。同時,要建立政府領導任期內的水土保持防護和治理目標考核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各級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要相對穩定,以利於工作的連續開展和對其政績的連續考核。
二、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預防監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項預防監督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轉入預防為主的軌道。各地要把預防監督工作放在首位。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健全水土保持工作機構和搞好分工協作的通知》(贛府發[1983]98號)精神,根據當前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加強水土保持機構,尚未建立水土保持機構或雖已建立但不健全的,應予建立和健全。在農、林、水、工礦、交通等部門,也應有專人主管水土保持工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儘快制訂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預防監督體系的方案,並組織落實。要積極開展水土保持執法工作,先抓好一批監督執法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擴大,使監督執法工作程式化、規範化、標準化。執法工作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土保持機構或單設的水土保持機構歸口管理。
各級計畫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儘快協商制訂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制度。在山區 、丘陵區、風沙侵蝕區進行基建和資源開發等項目建設時,要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經水土保持部門審核後,計畫部門再審批項目。
農、林、水、工礦、交通等部門在進行農業、林業、水利施工、紅壤開發、能源 、工礦、交通等建設時,要按照審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安排資金,搞好水土保持。
三、以重點治理為龍頭,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地制定本地、本行業的水土保持規劃、計畫,確定重點治理區 ,以點帶面,逐步擴大治理範圍。在治理中要以小流域為單元系統規劃,綜合治理,並設立治理開發區。目前,全省的治理重點是贛江中上游及其他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 。各地也要儘快明確自己的重點,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重點治理,對一些工礦企業過去造成的水土流失,要作出治理規劃,限期完成。
建立重點治理和生產建設、資源開發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責任制,切實保證項目、資金、人員到位。
四、積極多方籌集資金,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大力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的投入堅持自力更生的原則,以地方投入,民眾投勞為主,國家適當扶持。各地必須遵照贛府發[1983]98號檔案精神,保證切塊農水經費的15%用於水土保持;國家以工(糧)代賑等資金應有適當比例用於水土保持。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對水土保持的投入。
已發揮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要按照庫區流域防治任務的需要,每年應將部分收益作為本流域的水土保持防治經費。水力發電原則上每度提取0.5厘錢,水費提取2%,由水庫或水電站負責管理,單獨立帳,專項用於本庫區及上游的水土保持。在同一庫區水庫與水電站實行獨立管理時,水土保持防治經費由省水土保持委員會協調管理,水庫、水電站無力治理時,應將水土保持防治經費交給水土保持機構,由水土保持機構統一治理。水土保持防治工作由水土保持機構負責監督實施和驗收。各級水土保持機構都要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督促檢查。
水土保持資金要逐步實行有償使用制度,滾動發展,收回的部分必須全部用於當地的水土保持事業。
鼓勵和支持各單位和個人集資入股進行水土流失開發治理和承包治理,調動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積極性。
水土保持是關係國計民生和造福子孫後代的一項偉大事業,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水土保持工作涉及面廣、周期長、政策性強,需要各行各業和廣大人民民眾長期不懈地努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使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為我省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