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國民健康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章,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題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醫療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行業的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黑龍江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參與組織實施國家藥典。組織開展許可權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開展並管理轄區內的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託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國民營養計畫實施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七)貫徹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落實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在麻山區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組織開展中醫藥科技項目的實施及成果推廣套用。
(十二)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雞西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工作,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區工業信息科技局、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區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醫藥工業行業規劃、政策、標準,負責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醫藥工業行業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擬訂中藥材種植規劃和政策扶持。
內設機構
區衛生健康局暫不設內設機構,設下列工作崗位:
(一)綜合崗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察督辦、後勤事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擬定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管理工作;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管理幹部崗位培訓;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區性表彰獎勵和社團組織管理有關工作。
負責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基建投資管理;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及直屬事業單位執行財務、基建管理制度的審計;
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處罰案卷合法性、合理性、適用法律準確性審查;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普法宣傳工作;
承擔區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綜合、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負責擬訂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規劃、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工作標準等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督導落實醫改各項政策,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及相關科室推進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醫改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撥付醫改各級補助資金,對醫改各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醫改考核和評價;負責組織醫改監測報表;負責組織醫改宣傳、培訓工作。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及《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相關工作。
(二)醫政崗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護理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落實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治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監督區直醫療衛生單位衛生建設項目的落實;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
執行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執行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
貫徹落實農村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開展相關業務培訓,進行專項稽查,對新農合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風險評估,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指導工作。
負責制定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省、市級下達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許可證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目錄,指導規範醫療機構藥劑工作管理;執行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法規和規章;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和高值醫用耗材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藥品以及醫療器械的採購、使用和管理;負責基本藥物制度、藥物合理使用的推廣培訓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藥品法典。
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和規範,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宣傳、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和保健機構的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負責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執行;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