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所有制工業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工業的一種形式。社會主義制度下,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歸一定範圍的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由勞動者集體經營的工業企業的總稱。在我國,按企業規模及公有程度可分為大集體工業和小集體工業;按歸屬劃分,可分為街道集體工業、國營企事業單位附屬集體工業、鄉鎮工業等形式。集體所有制工業最基本的特徵是:生產資料及勞動產品屬於集體成員所有,國家不能無償調撥;企業按規定上繳國家稅收後的全部淨利潤歸集體所有;集體企業勞動者的消費品分配仍然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在生產經營管理方面擁有比國營工業更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權;在國家統一政策和統一計畫的指導下,擁有生產和銷售產品的更大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