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品牌

集群品牌就是把集群整體作為一個品牌來管理經營,其品牌名稱由地名和當地特色產業結合組成,彰顯企業區域經濟與文化特色,又稱“產業集群品牌”、 “區域品牌”、“集體品牌”等[1]。

定義,與企業品牌,

定義

集群品牌具有區域性和品牌效應這兩個特性。區域性指集群品牌一般限定在一個區域或者一個城市的範圍內,帶有很強的地域特色。品牌效應指集群品牌往往代表一個地方產業或產品的形象。比如,法國香水、米蘭時裝、瑞士手錶、景德鎮瓷器、溫州鞋等。

與企業品牌

集群品牌有別於企業品牌。一是塑造的主體不同。集群品牌的塑造主體可能是所在的區域政府,集群企業協會以及集群內多個關聯企業的聯盟或者集群內的優勢企業。它將特定行業與某一地理或行政區域聯繫在一起,比單個企業品牌更形象、直接,品牌效應更持久。二是性質不同。集群品牌對於集群內企業來說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它是集群內企業共同的無形資產,集群品牌一旦產生,集群內任何企業都會享受到集群品牌給它帶來的利益。
與企業品牌相比,集群品牌有其獨特性,表現在:(1)廣泛性和持久性;(2)公共性;(3)外部性;(4)抽象性與具體性。此外,區域品牌在所有者數量、品牌效應等方面同企業品牌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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