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陽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江市陽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江市陽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陽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市、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政策,起草有關本區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契約制職員管理辦法,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措施,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監督、指導博士、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五)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院校管理,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型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
(六)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擬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就業及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異地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綜合性措施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異地務工人員合法權益。
(九)統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及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職能轉變。
1.將公務員管理相關職責(含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務員工資福利政策、公務員工資統發審核、公務員培訓等職責)劃入區委組織部;
2.將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3.將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公務用車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衛生健康等工作;負責聯繫、指導本局工青婦工作。
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制訂全局黨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黨組會議以及其他黨務會議、活動;負責局黨組決定、決議事項的檢查落實工作;負責局黨組重要檔案、中心組學習、黨務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協助黨組做好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和黨的宣傳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機關黨員年度計畫,組織開展黨員發展工作;負責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黨的信息統計分析、專報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二)綜合計畫與政策法規股。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貫徹實施辦法、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人員社會化管理措施;承擔有關統計管理和法制宣傳工作;承辦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等法制工作;承擔權責清單調整工作;承辦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三)行政審批股。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政審批集中辦理流程和操作規則職責,擬訂加強局行政效能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貫徹法規政策、行政效能以及行政審批的監督;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和社會事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統一受理局機關面向社會的行政審批和社會事務服務事項業務;承辦局機關證書發放、業務查詢和文書送達等工作;承擔本局網上辦事大廳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社系統視窗建設;負責行風建設工作。
(四)財務與基金監督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預決算;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綜合平衡社會保險調劑基金和就業資(基)金;監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承擔區直事業單位招收聘用制幹部相關工作;指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契約制職員管理政策,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契約制職員的聘用、解聘、辭聘、勞動工資等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監督、指導本區各專業職稱評審會及其日常工作部門工作,監督、指導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制度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的實施;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綜合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我區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七)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股。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工齡核定事宜;擬訂事業單位工勤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承擔區直中國小教師和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發工作;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擬訂國有企業薪酬管理政策,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指導、協調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關係相關工作。
(八)就業促進股。組織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範;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措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擬訂鼓勵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創業擔保貸款和創業引導等領域的基金管理、社會力量參與創業服務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全區創業項目開發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區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區促進創業項目和創業典型宣傳等工作。
(九)培訓教育股。擬訂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準;指導、協調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工作;承擔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承擔技工學校辦學資格初審、申報和指導管理工作;擬訂培訓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範;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農村勞動力等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創業專家(導師)隊伍建設和創業培訓(實訓)工作;擬訂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政策;擬訂職業技能地方標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管理職業技能競賽;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等管理工作;承擔區直和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定、管理等工作。擬訂技工院校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則和政策;擬訂技工院校評估、評審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技工院校有關專項資金使用辦法;負責技工院校學生學籍管理,管理監督國家助學金、免學費等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技工院校師資隊伍建設、專業建設以及校企合作等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技工院校招生等工作;承擔區屬技工院校設立審批相關工作。
(十)養老失業保險股。統籌擬訂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承擔審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關工作。
(十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股。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運營辦法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參與指導、監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待遇的核發工作。
(十二)工傷保險股。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擬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康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和管理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組織擬訂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政策並依法實施;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調解仲裁管理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實施規範;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加強調解、仲裁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依法處理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陽江市陽東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執法規範和標準;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依法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重大突發應急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組織開展全區性專項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勞資糾紛風險預警防範;負責執法人員定期執法資格培訓;依法受理舉報投訴,承擔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並指導全區勞動保障信訪工作。

現任領導

譚練兵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姚嵩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股(行政服務大廳)、就業促進股(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勞動力市場服務中心、行政服務大廳)。
利全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股工作。
周志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工作。
湯守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信訪)、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
楊權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培訓教育股(人力資源綜合培訓中心、職業技能鑑定所)工作。
馮前國黨組成員,分管養老失業保險股、工傷保險股(安全生產)工作。
林良憲黨組成員,協助譚練兵同志做好黨務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綜合計畫與政策法規股(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財務與基金監督股、共青團及婦女工作。
張輝廣副主任科員,協助做好工會工作。
陳皆煥副主任科員,協助周志華同志分管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工作。
陳德波副主任科員,協助楊權偉同志分管培訓教育股工作;負責工會全面工作。
何立新副主任科員,協助姚嵩同志分管分管行政審批股(行政服務大廳);協助利全偉同志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工作。
張 康副主任科員,協助馮前國同志分管養老失業保險股、工傷保險股(安全生產)工作。
姚 鐵副主任科員,協助湯守偉同志分管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信訪)、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陽江市陽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被評為“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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