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責: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
- 地址:江城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本區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型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秘、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以及其他黨群工作。
(二)綜合計畫與政策法規股。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貫徹實施辦法、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人員社會化管理措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統計管理、數據發布和法制宣傳工作;承辦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等法制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工作;組織擬訂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政策並依法實施。
(三)財務與基金監督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基)金預決算;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屬下事業單位審計工作。
(四)就業促進股。
組織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規範;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措施;承擔外企就業服務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的設立初審和管理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指導人力資源招聘工作。
(五)軍官轉業安置股(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分配計畫並協調落實;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有關解困和穩定的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調解仲裁管理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範;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管理調解員、仲裁員,組織仲裁庭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