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

經陽江市人民政府同意,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9月28日印發陽江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0月16日
  • 發布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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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體工商戶是重要的經營主體,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民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當前,全市個體工商戶發展總體平穩,但受外部環境複雜多變、市場預期轉弱、消費持續不旺、內需需求不振等影響,發展仍面臨一些實際困難。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省、市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廣東省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實施辦法》,促進全市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1. 按國家規定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申請緩繳的養老、失業、工傷費款可在2023年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降低住房租賃成本。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進一步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徵收房產稅。進一步對承租公租房小區配套經營用房的採取減租免租優惠措施,減輕個體工商戶因疫情影響造成的經濟負擔。(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資金籌措機制,積極爭取省、市預算內投資的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積極申請專項債券,統籌做好資金保障,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降低道路貨物運輸成本。貨車司機可通過全國網際網路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辦理全國普通貨運車輛網上年審業務。實施道路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綜合性能檢測和排放檢驗“三檢合一”,滿足貨車車輛快速檢測、異地檢測和異地審驗需要,實現道路貨運車輛“一次上線、一次檢測、一次評級、一次收費”,公安和交通部門互認車輛安全技術檢驗結果,杜絕貨車多次檢測、多次收費等問題,減輕貨車司機的負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5. 強化保險保障作用。引導市內保險機構進一步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擴大保險覆蓋面。探索開展因疫情導致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升理賠效率。引導市內保險機構根據市內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創新保險產品,為有需要的貨車司機、營運車主、餐飲店主等個體工商戶群體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鼓勵市內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加強保險政策的宣傳,發動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店主積極利用普惠性保險政策。深化銀保合作,合理運用保險機制為個體工商戶融資增信。〔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市金融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
  6. 降低支付手續費用。鼓勵銀行為個體工商戶在同一銀行開立的首個(或指定一個)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實行不低於5折優惠,免收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一定金額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收費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掛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引導銀行保險機構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合理減費讓利。引導保險機構積極創新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優質保障服務。支持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落實支付手續費其他減免政策。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執行期限為長期,其餘措施執行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個體工商戶貸款降低融資擔保收費。加強對銀行落實降費政策開展監督檢查,對於檢查發現的違法問題,依法從嚴處罰和問責,引導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規範收費行為。(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市金融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 提供更多信貸支持。引導銀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充分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持續增加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用好“粵信融”“中小融”等線上融資平台。鼓勵銀行機構根據個體工商戶特點創新金融產品,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更好滿足個體工商戶用款需求。落實好金融顧問服務體系和金融“鎮域行”專項行動,引導銀行機構提升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充分運用現有政府金融基金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應急轉貸、保證保險、擔保增信、風險補償、貼息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 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對貸款利率的指導性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行效果充分傳導至個體工商戶貸款利率,引導市內銀行機構落實相關紓困政策降低個體工商戶融資成本,促進個體工商戶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市金融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加強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鼓勵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個體工商戶開展顧問服務,做好服務對接和需求調查,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個體工商戶,積極通過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推進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符合重點群體條件或登記註冊3年內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按規定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屆滿前,確需繼續使用資金或因暫時資金緊張預計不能按期還款,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良好,且創業項目經營正常的,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貸款展期只能申請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不予貼息,可繼續提供擔保。〔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徵信管理服務。對個體工商戶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經金融機構根據疫情期間相關要求認定後,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按徵信糾錯程式予以調整。(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市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推動政府部門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徵信機構共享個體工商戶交易、物流、納稅、社保等數據,推廣“信易貸”模式,擴大信用貸款規模,便利個體工商戶獲得信用貸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陽江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便利外匯業務線上辦理。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憑線上電子訂單等交易電子信息,為開展貿易新業態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便利化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國際貿易,積極“走出去”。(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
  14. 大力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3個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符合退稅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大力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
  15. 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
  16. 持續落實其他增值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銷售自產農產品,從事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銷售農藥、農膜、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從事圖書批發、零售,轉讓著作權,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等,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
  17. 實施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徵收方式,均可享受。(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
  18. 落實契稅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徵契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持續落實“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陽江市稅務局)
  20. 頂格實施重點群體稅收減免政策。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 實施扶貧貨物捐贈免徵增值稅政策。對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徵增值稅。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
  22. 支持個體工商戶直接變更經營者。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經營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要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註冊、結清稅款等提供便利。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要簡化手續、最佳化審批、提高效率,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申請經營者變更登記涉及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變更的,市場監管部門應儘可能同步辦理變更。個體工商戶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推行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大力宣傳和推廣“網上辦”“掌上辦”,支持個體工商戶通過陽江市“陽光通”智慧型辦照系統(微信辦照系統)、陽江市“陽光通”智慧型服務一體機(櫃機)、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粵商通app等形成辦理登記註冊業務。允許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全市通辦”“跨省通辦”。推進智慧型審批提升辦照效率,個體工商戶可通過“微信辦照系統”“一體機”的智慧型審批系統辦理登記註冊業務,實現“零見面”“無紙化”、營業執照“智慧型審批”“秒批秒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4. 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全面實行《陽江市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實施方法》,除從事危及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和影響其他業主、市民正常生活環境、公共管理秩序等的生產經營活動外,允許將住宅作為經營性用房,用作個體工商戶的住所(經營場所)辦理登記,通過提交《住宅作為經營性用房登記承諾書》,無需另行提交“住改商”證明;允許個體工商戶在本市範圍內“一照多址”;允許同一地址作為多個經營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辦理登記;實施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制,除了特定情形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表,自主填報住所(經營場所)地址信息,無需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材料。僅通過網際網路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將電子商務平台提供的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5. 降低個體工商戶辦照成本。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註冊可享免費郵寄證照服務。提供幫辦服務,免費提供個體工商戶辦照流程諮詢及指引,積極為申辦人員提供申請表格、現場答疑、材料預審等導辦服務,變民眾“跑腿”為政府“跑腿”,壓減個體工商戶辦事時間、環節及成本。實行駐點集中辦理機制,對在新開業的大型商業綜合體、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新登記的個體工商戶,主動聯繫場所負責人,派駐專人上門服務,集中辦理登記業務,降低個體工商戶辦照成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監管。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公示、經營異常狀態管理等制度,結合個體工商戶群體特點,差異化開展年報工作,幫助指導個體工商戶按時完成年報公示。積極拓寬個體工商戶信用修復渠道,對逾期年報並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可以採用線上線下“雙通道”補報未報年度年報,積極探索線上受理個體工商戶在網上完成補報後同時申請信用修復的可行性,實現個體工商戶年報、信用修復“零跑腿”,助力個體工商戶重塑信用。推進“雙隨機+信用”抽查,對信用水平高、風險水平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大力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平等對待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經營主體,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確保個體工商戶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各地各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時,不得違反規定在資質許可、項目申報、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保障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嚴厲查處具有優勢地位的企業為搶占市場份額,擠壓個體工商戶生存就業空間的不正當競爭、不正當價格等行為,營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9. 加強反壟斷調查。依法加大對網路平台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力度,配合國家和省對大型網路交易平台、直播帶貨平台實施“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著力維護平台內經營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30. 加強原材料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密切關注鋼材、砂石、水泥、玉米、豆油等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分析預測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對下遊行業的影響,加強原材料市場價格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大宗商品、原材料領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穩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 加強重點領域收費監督檢查。深入治理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行業收費亂象,依法嚴肅查處不落實涉及個體工商戶的收費優惠減免政策等違規收費問題,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個體工商戶負擔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2. 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對住房租賃企業、房屋中介機構使用契約格式條款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堅決打擊利用契約實施欺詐、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哄抬租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3.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違規及首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實行主動幫扶指導,運用說服教育、警示告誡、指導約談、責令改正等柔性執法方式,依法不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不予處罰或減輕、從輕處罰。對首次逾期年報,但能及時補報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予行政罰款處罰,加強教育。最大限度減少執法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司法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
  34. 實施分型分類培育試點。著眼個體工商戶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以分型提供決策參考依據,以分類發揮示範帶動作用,聚焦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發展規律和突出訴求,加強跟蹤監測和梯次培育,提高個體工商戶總體生命周期、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針對個體工商戶“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三種不同類型,以及“名特優新”四個不同類別,實施有針對性地培育和科學精準幫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司法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持續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享受由屬地財政給予每戶一次性5000元的獎勵,且可按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權債務作出妥善處理。允許“個轉企”企業依法繼續使用原字號並保留行業特點。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穩妥有序開展年度納稅信用評價,輔導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做好納稅信用修復工作,提高納稅信用等級,助力企業換取銀行貸款,解決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陽江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6. 支持發展線上經營模式。支持電商經營者申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網路行銷能力,積極套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社交電商等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經營融合發展。積極在全市特別是鄉村開展電商直播活動,培育本地網紅主播,深化電商直播套用,拓寬線上行銷渠道,推動消費市場復甦;鼓勵個體工商戶開展鄉村直播帶貨,在供應鏈領域進行創新與最佳化,為消費者帶來高性價比的產品與優質的購物體驗,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力。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為個體工商戶開闢綠色通道,放寬入駐條件,幫助入駐個體工商戶開展數位化運營服務培訓,提升網上經營水平。鼓勵平台對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等費用,並給予流量扶持、免費技術培訓,簡化線上運營規則,提供線上銷售服務,降低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成本。持續引導電商平台企業合規經營,按照質價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支付結算、平台佣金等服務費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提升質量管理水平。聚焦個體工商戶質量管理需求,深入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紓困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設施要素資源,最佳化完善質量基礎設施線上線下融合服務模式,把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質量技術幫扶“提質強企”活動服務範圍,為個體工商戶提升質量管理能力、質量競爭力提供免費專家諮詢和幫扶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38. 加強標準化服務。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標準分析、標準信息、標準諮詢等服務,加大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解讀,幫助個體工商戶理解標準、套用標準。通過多種方式向個體工商戶宣傳標準化政策,普及標準化知識,推動樹立標準化理念,引導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質量水平。大力支持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9. 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業務陽江受理視窗”,向個體工商戶提供政策諮詢、專利商標申請註冊、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等“一站式”智慧財產權服務。不斷最佳化“陽江五金刀剪外觀設計專利預審平台”和“線上刀剪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假冒鑑別平台”,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專利、商標申請註冊信息查新檢索等“零跑腿”服務,提升專利加快申請預審效率及預審質量。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利的保護力度,鼓勵和支持個體工商戶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能力。開展出口產品智慧財產權風險排查和預警,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和培訓公益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對有融資需求的主動服務、全程指導,協助對接落實金融、擔保、保險等部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0. 提高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成立陽江市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司法銜接機制,開展各類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有效降低權利人維權成本。加強陽江市五金刀剪產業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持續最佳化“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平台,健全完善“快速授權、快速維權、快速協同”機制,提升維權效率。(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1. 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立陽江智慧財產權仲裁中心聯繫工作站,與陽江仲裁委員會開展公益性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與仲裁調解工作,積極指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調解途徑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通過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多環節並行推進等方式強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2. 打擊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聚焦重點商品、實體市場、電子商務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嚴厲打擊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各類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強對惡意申請、違法代理商標註冊行為的行政執法,嚴厲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註冊等惡意申請商標註冊行為,依法查處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維護代理行業秩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
  43. 鼓勵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大力搭建線上線下人力資源供求對接平台,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用工支持力度。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促進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等。(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4.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支持市內職業、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對接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針對急需、緊缺的職業(工種)組織開展訂單式、定向式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就業創業服務,提供創業培訓、相關政策諮詢等。積極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線上職業培訓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範圍,並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幫助個體經營者提升素質和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5. 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新創業。開展創新創業之星評選,配備創新創業之星導師,引入金融服務平台,以“師帶徒”方式提供定製化服務,幫扶創新創業之星項目成功創業,對評選活動和獲獎人員開展系列專題報導,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評選。入選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的,可按規定給予資助。鼓勵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大力集聚和整合資源,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工作空間、共享資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持續辦好“鄉村振興杯”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大賽,鼓勵支持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省“眾創杯”大賽,促進創業項目與創投資本、創業創新政策、創業服務的有效對接,宣傳推介個體工商戶創業成功案例,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按照國家、省工作部署開展年度“雙創”活動周活動,組織各相關單位開展現場創新創業政策宣傳活動,邀請創新企業、創業人員參加活動,現場解讀政策、提供服務諮詢。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申報國家“雙創”示範基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6. 支持退役軍人創業。支持由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或者單獨建園,向退役軍人提供政策、法律、財務等諮詢指導,鼓勵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在國家規定時間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以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徵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7. 支持個體工商戶參保。完善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服務,全面放開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指導靈活就業人員和新業態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發揮商業醫療保險等保障作用,引導個體工商戶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提高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江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8. 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依託陽江市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和陽江市企業法律服務團,常態化為個體工商戶等非公經濟組織開展“法治體檢”、法治宣傳、“百所聯百會”等活動。結合“法治體檢”活動,不定期組團深入工業園區、企業工廠等面對面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法治宣講,及時掌握個體工商戶法律服務需求。鼓勵和引導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維權救濟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諮詢、公證、調解等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9. 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狀況監測分析。充分發揮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間聯席會議作用和個體勞動者協會橋樑紐帶作用,按行業、片區建立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聯繫點,暢通個體工商戶反映問題、政策訴求渠道,跟蹤個體工商戶經營形勢變化,做好活躍度、經營狀況和相關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調查,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和生產經營困難問題,為研究完善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提供決策參考。加強“小個專”黨建工作,積極開展個體工商戶“共產黨員示範店”活動,通過以一店影響一片的方式樹立“共產黨員示範店”誠信經營的先鋒模範作用,以黨建引領激發個體工商戶的紅色能量,增強“小個專”企業凝聚力、戰鬥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0. 加強個體工商戶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通過“315”“426”“124”等大型活動普法、進商場進市場宣講、送法規上門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引導個體工商戶知法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維權,自覺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參與者和建設者。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等協會,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教育引導個體工商戶堅守初心使命,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用實際行動做誠信守法的表率,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1. 加快構建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加大粵企政策通、粵商通宣傳推廣力度,依託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渠道廣泛宣傳,提升粵企政策通、粵商通的知曉度和影響力,讓經營主體更便捷查詢和了解政策。加強粵商通、經營主體訴求回響平台業務培訓,以業務需求為導向,做好“培訓+調研”工作,推進做好訴求回響閉環管理。做好陽江市12345熱線和粵省心12345熱線聯通工作,為經營主體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智慧型化、及時辦”的訴求回響服務,有呼必應。(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以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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