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總

陳水總

陳水總,廈門人。“6·7福建省廈門BRT公交爆炸案”嫌犯並被當場燒死

6·7廈門BRT公交爆炸案,是指2013年06月07日下午18時22分,發生在廈門BRT快1B線一輛車號為“閩D-Y7396”的公車途經金山站往南500米處發生的公車起火事故。事故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事故被認定為刑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水總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中國廈門
  • 出生日期:1952年
  • 逝世日期:2013年6月7日
個人經歷,案件調查,微博日記,

個人經歷

1952年出生的陳水總,就住局口街24號,是家中七個孩子中的老三。
倖存者傷痕累累倖存者傷痕累累
戶口本上寫的是局口街24號,但陳水總住的那間屋子,實則為局口街19號。
曾在1970年因為家庭生活來源被切斷,隨全家下鄉,歷盡艱辛於1983年回城,但沒有安排住房(一家10口住28平方),沒有安排工作,自謀出路直至1994年(40多歲)勉強娶妻生女,後又擺攤賣麻糍為生但攤位遭到取締,數十年一直掙扎在貧困線上。
在局口街生活了40多年的莊大媽印象中,這人“斯斯文文卻不太愛說話”,路過她的服裝鋪偶爾會點個頭打聲招呼,但多餘的話也沒有。直到今天,莊大媽才從腦子中組裝出對他的零碎印象。
即便在陳水總家對門擺果汁攤十數年的攤販,對他的了解也僅限於:聽說他兄弟姐妹多,七八位家族成員共同生活,其中包括一位未嫁的姐姐,一位年幼的女兒,“好像沒聽說他工作過,天天來來往往不知道做什麼。”
而關於陳水總曾“兩度擺攤被取締”的傳言,該轄區的城管中華中隊負責內勤的工作人員鐘曉薇告訴早報記者,他們在昨日早上接到上級領導的核查通知,特地到陳水總的家附近走訪過,並調閱過近八年的卷宗,但並沒有關他的執法記錄。
2012年有一段時間,陳水總去了離家五百米左右的一家物業公司當保全,月薪1945元,有養老和醫療保險。
2013年06月08日,記者從廈門市政府新聞辦獲悉,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7日發生在福建省廈門市的公車縱火致多人死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被當場燒死。

案件調查

案件發生後,隨同國務院工作組於8日凌晨一同抵達廈門的公安部刑偵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立即會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查工作。經過現場勘驗、調查訪問和物證鑑定、DNA比對,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視頻監控視頻監控
犯罪嫌疑人陳水總廈門本地人。經警方深入、細緻地偵查和技術比對,並在其家中查獲遺書,證實陳水總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
2013年06月09日中午,記者來到廈門局口街24號,這裡已被警方封鎖。記者看到牽著警犬的警察進出一扇不到1米寬的鐵門,鐵門後面是一條長約30米的小巷,盡頭便是陳水總的家。其家人不時出來粗暴地驅趕在鐵門外圍觀的各路媒體記者。附近一位老太太提醒說,這家人比較蠻橫,讓記者小心點。
隨後,有記者在網上發訊息稱,“嫌疑人陳水總的二哥說,弟弟之前曾領過低保,後來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弟弟因此上訪。他最後見弟弟是昨日下午,當時弟弟並無異常,獨自一人離開家”。
下午,記者先後到陳水總所在的思明區中華街道中山社區及他多次上訪的思明公安分局核實情況。中華社區居委會主任說,她從沒見過陳水總,對他的情況不了解。而思明公安分局謝絕了記者的採訪。
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官員告訴記者,陳水總家確實比較貧困,但他在微博上反映的問題是“一面之詞”,並不符合事實。他文革期間上山下鄉回到原籍廈門郊區馬巷,13年後遷回廈門島內。關於戶口問題,他“提出申請的證據不具說服力”,所以戶籍部門沒有給他更改年齡。

微博日記

以下是陳水總2013年06月06日發布在騰訊微博(賬號@xiamen163163已失效)的微博日記,共12條按發布時間先後順序整理如下(原文):
微博上訪截圖微博上訪截圖
2013年06月0618:52
草民陳水總,現年60歲,初小文化,住廈門市局口街24號,1970年因家庭生活來源被切斷,草民隨全家下鄉,歷盡千辛萬苦1983年回城,沒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方,沒有安排工作,自謀出路直到94年勉強娶妻生一女,窮家添口倍感拮据,96年更大厄運又至,賴以維生的攤子被取締,草民四處求訴無門,靠親友借貸度日,不得已在家門口支一個50公分大小的玻璃櫃賣麻糍,由於本小利微,勉強度日,雖有心給當權者送禮但家貧如洗有心無力,沒多久又被取締,無奈在某些人的白眼下打零工艱難度日,苦熬至今60歲盼能辦理退休,苟延殘喘,萬沒想到戶口當年遷移過程,派出所把年齡填寫錯誤,社保不予辦理,找公安改錯又到處踢皮球,草民年紀已大工作又難找,數十年來一直掙扎在貧困線下,家無餘糧給草民果腹,絕望中冒昧向您秋季(求救),給條活路。
2013年06月0619:26
我的上訪日記,2013年3月7日我拿著戶口底冊複印件和身份證到思明公安局戶政處辦理年齡更改,一下想,那董科長一句證據不足就把我擋回來了,無奈道市府訪局把情況訴說以求解決。
2013年06月0619:29
2013年3月25日按照董科長的要求到中華派出所思明檔案局,馬巷派出所,翔安區檔案局把能找的材料拿來,董科長一句材料不足又把我擋住了,沒辦法再上一伩訪局,把這些單位不提供材料情況申訴。
2013年06月0619:33
2013年04月18日本以為該說明的情況都已說了,這下該辦理了,不料董科長又以準遷證未寫年齡為由,不予辦理,真是當官張一下嘴,草民跑斷腿,中華派出所當時只拿半張的準遷證給我,這還是看在您董科長的面子給的,再說這材料是你們公安機關寫的,無奈再次上訪,說明情況。
2013年06月0619:35
2013年5月7日按伩訪局要求今日60天無期限已到,到分局領取書面答覆,但董科長不予答覆,伩訪辦人員讓我10日局長接待日,找局長。
2013年06月0619:46
2013年05月10日今天一大早,7點多就到鋅粉辦等局長,到快9點,董科長才到一來就拿出準遷證的另一半,我到中華派出所5 6 次沒能拿到對我說這準遷證寫錯了,是公安局的錯,要公安局先改準遷證,我才能更改身份證,我只好拿著他給我的半張準遷證到公安局信訪處,見到楊科長我一說情況,楊科長大怒,30年了,還更改什麼,這是歷史遺留的問題,我說歷史遺留錯誤就不能更改嗎,楊科長怒火稍息,說這是戶政科忽悠你,我就跟分局伩訪聯繫,伩訪說那你13日來分局吧。
2013年06月0619:48
2013年05月13日今天又到分局,伩訪和董科長聯繫,董科長就說他公休20日再說,聯想到董科長的多次忽悠,真不知他公休是真是假,中華派出所多次說沒有的材料他能變出來想想自己一個草頭百姓,又無錢孝敬,被忽悠,應真客氣,董科長書面答覆未給,也只有嘆氣。
2013年06月0619:52
2013年05月20日今天是一個女的自稱督察室的,帶我到董科長那裡,他們不知道怎么商量,那個女的說他在派出所多年這樣不能辦理,無戶口底冊沒收,後來董科長又說這份材料是真是假,他要去調查再說這份材料放在分局一個多月,他竟然還不知真假,再說有拿公安機關出具的假材料去公安機關辦事的傻子?大權在手愛說啥是啥。只怪自己無錢無權。
2013年06月0619:53
2013年05月24日已到董科長承諾一星期答覆的日子,但是又被忽悠了,分局眾口一詞開會去了。
2013年06月0619:55
2013年5月27日再到分局找董科長,又被告知開會,追問伩訪辦答覆全家年齡都寫錯了,要請示到伩訪局又推說要到公安局,到公安局又推說到分局,真是官字兩個口,把以前的錯誤都能作為拒辦理由,開始踢皮球
2013年06月0619:57
2013年06月06日終於等到董科長的答覆,他拿出83年市政府回城審批表說市政府寫錯沒辦法改,草民不得已又到市里問。市伩訪局說市政府又不管戶口的,年齡填寫也是按公安局提供材料寫的,今天總算明白衙役猛如虎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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