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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陰陽曆是兼顧月亮繞地球的運動周期和地球繞太陽的運動周期而制定的曆法。陰陽曆歷月的平均長度接近朔望月,歷年的平均長度接近回歸年,是一種“陰月陽年”式的曆法。它既能使每個年份基本符合季節變化,又使每一月份的日期與月相對應。它的缺點是歷年長度相差過大,制歷複雜,不利於記憶。我國的農曆就是一種典型的陰陽曆。
我國的曆法在幾千年的過程中,不斷改進、充實、完善,逐漸演變為現在所用的農曆。農曆實質上就是一種陰陽曆,以月亮運動周期為主,同時利用節氣與“19年7閏”法兼顧表示地球繞太陽運動的周期。
二十四節氣
簡介
節氣是從陽曆的角度表明當前時刻的信息,從天文學意義來講,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軌道(黃道)360度,以春分點為0點,分為二十四等分點,兩等分點相隔15度,每個等分點設有專名,含有氣候變化、物候特點、農作物生長情況等意義。二十四節氣即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以上依次順屬,逢單的均為“節令”,通常簡稱為“節”,逢雙的則為“
中氣”,簡稱為“氣”,合稱為“節氣”。現在一般統稱為二十四節氣。
因為節氣本身表示的是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軌道,與公曆表達的概念相同,所以基本上節氣在公曆上的位置比較固定。而在農曆上表現出出現日期會前後浮動。
二十四節氣在我國是逐漸確立完善起來的。我國周朝和春秋時代是用“土圭”測日影的方法來定夏至、冬至、春分、秋分。土圭測影,就是利用直立的桿子在正午時測量日影的長短。秦朝《
呂氏春秋》的《
十二紀》中所記載的節氣已增加為八個,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還有一些記載是有關驚蟄、雨水、小暑、白露、霜降等節氣的萌芽:一月“蟄蟲始振”,二月“始雨水”,五月“小暑至”,七月“白露降”,九月“霜始降”。到了漢朝《
淮南子·天文訓》中已有完整的二十四節氣記載,與今天的完全一樣。
節氣歌
我國有一首“二十四節氣”歌訣,廣為流傳,盡人皆知。內容如下:
春雨驚春清谷天,
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
冬雪雪冬小大寒。
這一歌訣是人們為了記憶二十四節氣的順序,各取一字綴聯而成的。
應當注意,這首歌每句首字或第四個字合起來均為春夏秋冬,也就是一年中的
四季。但更為神奇的是,每句的第四個字分別表示的是
春分、
夏至、
秋分、
冬至。春分、秋分是白天與夜晚長度相等的日子,夏至和冬至又是白天最長與最短的日子。它們正好平分陽曆年中的四個點,即平分地球繞太陽軌道的四個點。這就是說,農曆的二十四節氣跟陽曆密切配合。
我國農曆
主要內容
農曆的歷月長度是以朔望月為準的,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月和小月相互彌補,使歷月的平均長度接近朔望月。
農曆固定地把朔的時刻所在日子作為月的第一天——初一日。所謂“朔”,從天文學上講,它有一個確定的時刻,也就是月亮黃經和太陽黃經相同的那一瞬間(太陽和月亮黃經的計算十分繁瑣和複雜,這裡就不予介紹了)。
至於定農曆日曆中月份名稱的根據,則是由“中氣”來決定的。即以含“雨水”的月份為一月;以含“春分”的月份為二月;以含“穀雨”的月份為三月;以含“小滿”的月份為四月;以含“夏至”的月份為五月;以含“大暑”的月份為六月;以含“處暑”的月份為七月;以含“秋分”的月份為八月;以含“霜降”的月份為九月;以含“小雪”的月份為十月;以含“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以含“大寒”的月份為十二月(沒有包含中氣的月份作為上月的閏月)。
閏年
農曆的歷年長度是以回歸年為準的,但一個回歸年比12個朔望月的日數多,而比13個朔望月短,古代天文學家在編制農曆時,為使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都含有月相的意義,即初一是無月的夜晚,十五左右都是圓月,就以朔望月為主,同時兼顧季節時令,採用十九年七閏的方法:在農曆十九年中,有十二個平年,為一平年十二個月;有七個
閏年,每一閏年十三個月。
為什麼採取“十九年七閏”的方法呢? 一個朔望月平均是29.5306日,一個回歸年有12.368個朔望月,0.368小數部分的漸進分數是1/2 、1/3 、3/8 、4/11 、7/19 、46/125, 即每二年加一個閏月,或每三年加一個閏月,或每八年加三個閏月……經過推算,十九年加七個閏月比較合適。因為十九個回歸年=6939.6018日,而十九個農曆年(加七個閏月後)共有235個朔望月,等於6939.6910日,這樣二者就差不多了。
七個閏月安插到十九年當中,其安插方法可是有講究的。農曆閏月的安插,自古以來完全是人為的規定,歷代對閏月的安插也不盡相同。秦代以前,曾把閏月放在一年的末尾,叫做“十三月”。漢初把閏月放在九月之後,叫做“後九月”。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又把
閏月分插在一年中的各月。以後又規定“不包含中氣的月份作為前一個月的閏月”,直到現在仍沿用這個規定。
為什麼有的月份會沒有中氣呢? 節氣與節氣或中氣與中氣相隔時間平均是30.4368日(即一回歸年排365.2422日平分12等分),而一個朔望月平均是29.5306日,所以節氣或中氣在農曆的月份中的日期逐月推遲,到一定時候,中氣不在月中,而移到月末,下一個中氣移到另一個月的月初,這樣中間這個月就沒有中氣,而只剩一個節氣了。
無中置潤法從漢代漢武帝頒布“太初曆”開始沿用至今,是很多民俗的源頭。例如,因為此種置閏法閏年的長度應有25個節氣,即含有兩個“立春”,而農曆在無閏月年份只有354天或355天,這個全年長度一旦處於兩個“立春”之間,就年首遇不著陽曆年當年的“立春”,年尾又夠不著陽曆下年的“立春”,該平年成為無“立春”年(俗稱“盲年”)。因為無立春可被視作無陽氣來臨。無陽為孤陰,於人無陽即無男相配,自然就是寡婦。所謂“寡婦年”,來由在此。相反,若當一個農曆年來出現兩次立春,則稱“雙春”。
其他
上面講過,古人在編制農曆時,以十二個中氣作為十二個月的標誌,即雨水是正月的標誌,春分是二月的標誌,穀雨是三月的標誌……把沒有中氣的月份作為閏月就使得歷月名稱與中氣一一對應起來,從而保持了原有中氣的標誌。
從十九年七閏來說,在十九個回歸年中有228個節氣和228箇中氣, 而農曆十九年有235個朔望月,顯然有七個月沒有節氣和七個月沒有中氣,這樣把沒有中氣的月份定為閏月,也就很自然了。
農曆月的大小很不規則,有時連續兩個、三個、四個大月或連續兩個三個小月,歷年的長短也不一樣,而且差距很大。節氣和中氣,在農曆里的分布日期很不穩定,而且日期變動的範圍很大。這樣看來,農曆似乎顯得十分複雜。其實。農曆還是有一定循環規律的:由於十九個回歸年的日數與十九個農曆年的日數差不多相等,就使農曆每隔十九年差不多是相同的。每隔十九年,農曆相同月份的每月初一日的陽曆日一般相同或者相差一、二天。每隔十九年,節氣和中氣日期大體上是重複的,個別的相差一、兩天。相隔十九年閏月的月份重複或者相差一個月。
乾支紀法
乾支就字面意義來說,就相當於樹幹和枝葉。我國古代以天為主,以地為從,天和乾相連叫天干,地和支相連叫地支,合起來叫
天干地支,簡稱乾支。
天干有十個,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個,依次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古人把它們按照一定的順序而不重複地搭配起來,從甲子到癸亥共六十對,叫做
六十甲子。
我國古人用這六十對乾支來表示年、月、日、時的序號,周而復始,不斷循環,這就是
乾支紀法。
傳說黃帝時代的大臣大撓“深五行之情,占年綱所建,於是作甲乙以名日,謂之乾;作子醜以名日,謂之枝,乾支相配以成六旬。”這只是一個傳說,乾支到底是誰最先創立的,現在還沒有證實,不過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已有表示乾支的象形文字,說明早在殷代已經使用乾支紀法了。
陰曆
簡介
陰曆在天文學中主要指按月亮的月相周期來安排的曆法。以月球繞行地球
一周(以太陽為參照物,實際月球運行超過一周)為一月,即以朔望月作為確定歷月的基礎,一年為十二個歷月的一種曆法。在農業氣象學中,陰曆俗稱農曆、殷歷、古歷、舊曆,是指中國傳統上使用的夏曆。而在天文學中認為夏曆實際上是一種陰陽曆。
以
太陽視運動為依據設定的曆法,叫“太陽曆”,簡稱“陽曆”;月亮為“太陰”,以月亮的視運動規律為依據設定的曆法,稱為“太陰曆”,簡稱“
陰曆”。
依據
陰曆定月的依據是月亮的運動規律:月球運行的軌道,名曰白道,白道與黃道同為天體上之兩大圓,以五度九分而斜交,月球繞地球一周,出沒於黃道者兩次,歷二十七日七小時四十三分十一秒半,為月球公轉一周所需的時間,謂之“恆星月”。唯當月球繞地球之時,地球因公轉而位置亦有變動,計前進二十七度余,而月球每日行十三度十五分,故月球自合朔,全繞地球一周,復至合朔,實需二十九日十二時四十四分二秒八,謂之“朔望月”,習俗所謂一個月,即指朔望月而言。
中國曆法
因朔望月較之回歸年易於觀測,遠古的曆法幾乎都是陰曆。因為地球繞太陽一周為三百六十五天,而十二個陰曆月只有約三百五十四天,所以古人以增置閏月來解決這一問題。我國的曆法自古就是一種陰陽曆。因為每月初一為新月,十五為
圓月,易於辨識,使用方便,所以通常稱這種曆法為陰曆。直到今天,由於曆法中有節氣變化,跟農業種植活動密切相關,所以“陰曆”在國人尤其是農民的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真正意義上的陰曆,只有伊斯蘭曆一種。即十二個陰曆月為一年,不管季節變化。陰曆主要用來指導他們的宗教節日等,因此穆斯林的齋戒節有時在夏天,有時在冬天。但伊斯蘭教國家另設一種陽曆指導世俗生活。
所以我國的民間曆法從嚴格意義上說是“農曆”更為準確,農曆運用了設定閏月和二十四節氣的辦法,使得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這樣它就又具有了陽曆的成分。這個角度上說,農曆有了其優勢。
伊斯蘭曆法
伊斯蘭教國家和地區採用的曆法,又稱回曆。它純粹以朔望月為曆法的基本單位,奇數的月為30日,偶數的月為29日,平均每個歷月為29.5日。積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12個朔望月實際上約有354.3671日。為使月初和新年都在蛾眉月出現的那天開始,回曆採用置閏的辦法,每30年為一周,共加11個閏日。在30年循環周期中,第2、5、7、10、13、16、18、21、24、26、29各年為閏年。閏年在12月底增加一日,共355日。
回曆年比公曆年約少11日,因之歲首逐年提早,約33年循環一周(即比公曆多出一年)。
回曆的起始歷,元定在
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
麥地那的一天,即儒略曆公元622年7月16日(星期六)。
兩河流域的太陰曆
兩河流域的人們,通過觀察月亮陰晴圓缺的變化,編制了太陰曆。他們規定七天一
星期,每天各有一位星神值班,從星期天到星期六分別是:太陽神、月神、火星神、水星神、木星神、金星神、土星神。我們現在使用的七天一星期的制度就是由此演變過來的。
陽曆
簡介
在天文學上,指主要按太陽的周年運動來安排的曆法。它的一年有365日左右。陽曆是根據太陽直射點的運行周期而制定的,其平均歷年為一個回歸年,其歷年有兩種,一種是平年,一種是閏年,閏年和平年僅差一天。
通常所說的陽曆,即格里曆,為現行公曆。基於一年有365.242199174 日,而並非剛剛好的365 日,故每四年有一次
閏年,即二月多了第二十九日。經過四年一閏後,已修正為365.25,但仍有誤差,故每一百年就會減一個閏年,即1700、1800、1900年等均沒有閏年,再修正後為365.24。最後每四百年加回一個閏年,即1600年、2000年、2400年等均有閏年,最後修正為365.2425。仍有0.0003誤差,需要約3000年才會出現一天誤差,所以已經很準確了。
太陽曆又稱為陽曆,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為基礎而制定的曆法。太陽曆的歷年近似等於回歸年,一年12個月,這個“月”,實際上與朔望月無關。陽曆的月份、日期都與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較好地符合,根據陽曆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顯看出四季寒暖變化的情況;但在每個月份中,看不出月亮的朔、望、兩弦。
如今世界通行的公曆就是一種陽曆,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每四年一閏,每滿百年少閏一次,到第四百年再閏,即每四百年中有97個閏年。公曆的歷年平均長度與回歸年只有26秒之差,要累積3300年才差一日。
目前世界通行的公曆,是人們最熟悉的一種陽曆。這部曆法浸透了人類幾千年間所創造的文明,是古羅馬人向埃及人學得,並隨著羅馬帝國的擴張和基督教的興起而傳播於世界各地。
古埃及的太陽曆
公曆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埃及的太陽曆。尼羅河是埃及的命根子,正是由於計算尼羅河泛濫周期的需要,產生了古埃及的天文學和太陽曆。七千年前,他們觀察到,天狼星第一次和太陽同時升起的那一天之後,再過五、六十天,尼羅河就開始泛濫,於是他們就以這一天作為一年的開始,推算起來,這一天是7月19日。
最初一年定為360天,後來改為365天。這就是世界上第一個太陽曆。後來他們又根據
尼羅河泛濫和農業生產的情況,把一年分為三季,叫做洪水季、冬季和夏季。每季4個月,每月30天,每月里10天一大周,五天一小周。全年12個月,另加5天在年尾,為年終祭祀日。
這種以365天為一年的歷年,是由於觀測天狼星定出來的,叫天
狼星年。
它和回歸年相差約0.25天,因而在日曆上每年的開始時間越來越早,經過1461個歷年,各個日期再次與原來的季節吻合,以後又逐漸脫離。看起來,天狼星年好像在回歸年周期左右徘徊,因而又叫它為徘徊年、游移年,1461年的循環周期被稱為天狼周期。
後來,埃及人通過天文觀測,發現年的真正周期是365.25日,但僧侶們為了使埃及的節日能與祭神會同時舉行,以維護宗教的“神聖”地位,寧願保持游移年。後來出土了一塊石碑,上面有用埃及文和希臘文所寫的碑文,記載了歐吉德皇帝在公元前238年發布的一道命令:
每經過四年,在第四年的年末五天祭祀日之後、下一年元旦之前,再加一天,並在這天舉行歐吉德皇帝的節日慶祝會,以便讓大家記住。歐吉德皇帝校正了以前曆法的缺陷,這增加一天的年叫定年,其它年叫不定年。
古羅馬的曆法
古羅馬人使用的曆法經歷了從太陰曆到陰陽曆、陽曆的發展過程。羅馬古時是義大利的一個小村,羅馬人先是統一了義大利,而後又成為地跨歐、亞、非三洲的大帝國。最早,古羅馬曆全年10個月,有的歷月30天,有的歷月29天(這十分類似太陰曆),還有70幾天是年末休息日。羅馬城第一個國王羅慕洛時期,各月有了名稱,還排了次序。全年10個月,有的月30天,有的月31天,共304天,另外60幾天是年末休息日。以羅馬城建立的那一年,即公元前753年作為元年,這就是羅馬紀元。某些歐洲歷史學家直到17世紀末還使用這個紀年來記載歷史事件。
第二個國王努馬,參照希臘曆法進行了改革,增加了第十一月和第十二月,同時調整各月的天數,改為1、3、5、8四個月每月31天,2、4、6、7、9、10、11七個月每月29天,
12月最短,只有28天。根據那時羅馬的習慣,雙數不吉祥,於是就在這個月裡處決一年中所有的死刑犯。這樣,歷年為355天,比回歸年少10多天。
為了糾正日期與季節逐年脫離的偏差,就在每四年中增加兩個補充月,第一個補充月22天,加在第二年里,另一個23天加在第四年里,所增加的天數放在第十二月的24日與25日之間。這實際上就是陰陽曆了,歷年平均長度為366.25天,同時用增加或減少補充月的辦法來補救曆法與天時不和的缺點。但這樣卻更增加了混亂:月份隨意流轉。比如,掌管曆法的大祭司長在自己的朋友執政的年份,就硬插進一個月,而當是仇人執政,就減少補充月,來縮短其任期。民間契約的執行也受到影響,祭祀節與齋戒日都在逐漸移動,本該夏天的收穫節竟跑到了冬天舉行。
當儒略·凱撒第三次任執政官時,指定以埃及天文學家索西琴尼為首的一批天文學家制定新曆,這就是儒略曆。
儒略曆的主要內容是:每隔三年設一閏年,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5日。以原先的第十一月1日為一年的開始,這樣,羅馬執政官上任時就恰值元旦。
儒略曆每年分12個月,第1、3、5、7、9、11月是大月,大月每月31天。第4、6、8、10、12月為小月,小月每月30天。第二月(即原先的第十二月)在平年是29天,閏年30天,雖然月序不同於改歷前,可是仍然保留著原來的特點,是一年中最短的月份。
儒略曆從羅馬紀元709年,即公元前45年1月1日開始實行。
這一年,為了彌補羅馬曆與太陽年的年差,除了355天的歷年和一個23天的附加月外,
又插進兩個月,其中一個月為33天,另一個月為34天。這樣,這一年就有355+23+33+34=445天。這就是歷史上所稱的“亂年”。
西方曆法從儒略曆實施開始,終於走上正軌。滑稽的是,那些頒發曆書的祭司們,有本事從烏鴉的爭鬥預卜吉凶,卻把改曆命令中的“每隔三年設一閏年”誤解為“每三年設一閏年”。這個錯誤直到公元前9年才由奧古斯都下令改正過來。
“奧古斯都”是神聖、莊嚴、崇高的意思。在古羅馬,這個尊號過去只是在舉行宗教儀式上才授予的。在公元前27年,元老院把它授給了屋大維。他是儒略·
凱撒姐姐的兒子,是凱撒遺囑的第一繼承人。
想當年,偉大的凱撒大帝南征北戰,東討西伐,雄才大略,不可一世,後來更成為事實上的獨裁者。樹大招風,遭到許多人嫉妒。公元前44年,當凱撒意圖公開稱帝時,卻在元老院的議事廳遭到刺殺。此時屋大維還不滿20歲,但他卻頗具智力和手腕,逐漸積蓄力量,到公元前30年,擊敗所有對手,成了羅馬“第一公民”。屋大維實際上就是唯一具有無限權力的統治者,他結束了羅馬
共和時期。因此,歷史上把從公元前27年開始的羅馬,稱為羅馬帝國。
當奧古斯都準備改正閏年錯誤時,已經多閏了三次,於是他下令從公元前8年到公元4年停止閏年,即公元前5年、公元前1年和公元4年仍是平年,以後又恢復為每四年一閏了。
為了紀念他的這一功績,羅馬元老院通過決議,把儒略曆的第八月改稱為“Augustus”,即奧古斯都月,因為他在這個月裡曾取得過巨大的軍事勝利。但這個月是小月,未免有點遜色,何況羅馬人以單數為吉,而30天卻是個雙數,於是就從2月份拿出一天,加到奧古斯都月里,8月就31天了,可憐的2月在平年只有28天,碰上四年一次的閏年也不過29天。7、8、9月連續三個月都是大月,看起來很不順眼,使用也不方便,
就把9月改為30天,10月為31天,11月為30天,12月為31天。這樣,大小月相間的規律破壞了,一直到兩千年後的今天還受到影響。
奧古斯都修改過的曆法格式與現行公曆一模一樣了,但它的紀元,即計算年代的起算點還不是公元元年,它的閏年方法與現行公曆還不完全一致。這兩點差別與基督教的起源和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基督教產生於公元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基督”一詞是
古希臘語的譯音,意為“救世主”。傳說基督教的創始人是耶穌,他作為救世主,許諾窮人死後升入天堂,而富人要進入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由於撥動了社會下層人民的心弦,基督教逐漸傳播開來,引起羅馬統治者不安,在提庇留皇帝時代,羅馬派駐猶太的總督,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第三天,耶穌從墳墓中復活過來,並升了天,他將來還要對所有的死人、活人施行末日審判。後來,基督教徒把這些傳說和耶穌言行記錄下來,編寫了《新約聖經》。
早期的基督教,因為打破了羅馬帝國的
神權統治,而多次遭到鎮壓。後來,羅馬帝國日漸衰落,奴隸制日趨瓦解,原來的社會上層分子在彷徨中紛紛加入基督教,並逐步控制了它,努力尋求統治者對教會的支持。統治者對教會轉而採取懷柔政策,到四世紀末,羅馬帝國終於宣布基督教為其國教。
公曆的紀元,就是從“耶穌降生”的那年算起的。這與基督教的興盛密切相關。
此後,儒略曆被認為是準確無誤的曆法,
於是人們把3月21日固定為春分日,卻帶來了未曾料想到的麻煩。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發覺,真正的春分不再與當時的日曆一致,這個晝夜相等的日期越來越早,到16世紀末已提前到3月11日了。
春分逐漸提前,是由於儒略曆並非最精確的曆法,它的歷年平均長度等於365.25日,還是比回歸年長了11分14秒,這個差數雖然不大,但累積下去,128年就差一天,400年就差三天多。
格里高利曆法
為了不違背宗教會議的規定,滿足教會對曆法的要求,羅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設立了改革曆法的專門委員會,比較了各種方案後,決定採用義大利醫生利里奧的方案,在400年中去掉儒略曆多出的三個閏年。
1582年3月1日,格里高利頒發了改曆命令,內容是:
一、1582年10月4日後的一天是10月15日,而不是10月5日,但星期序號仍然連續計算,10月4日是星期四,第二天10月15日是星期五。這樣,就把從公元325年以來積累的老賬一筆勾銷了。
二、為避免以後再發生春分飄離的現象,改閏年方法為:
凡公元年數能被4整除的是閏年,但當公元年數後邊是帶兩個“0”的“世紀年”時,必須能被400整除的年才是閏年。
格里高利曆的歷年平均長度為365日5時49分12秒,比回歸年長26秒。雖然照此計算,過3000年左右仍存在1天的誤差,但這樣的精確度已經相當了不起了。
由於格里高利曆的內容比較簡潔,便於記憶,而且精度較高,與天時符合較好,因此它逐步為各國政府所採用。我國是在辛亥革命後根據臨時政府通電,從1912年1月1日正式使用格里高利曆的曆法。
瑪雅曆法
太陽曆(Haab)是根據天文測算而來的金星曆法,因此對瑪雅人的農耕作息十分重要。一年有12個月,每個月30天,另有5天禁忌日(不吉利的日子,瑪雅認為這5天中人間和地獄之間的門會打開),這樣一年為365天。精於星象觀測的瑪雅人經過長期觀察、周密計算,將一年的長度修正為365.242129天,這同今天科學測定的絕對年長365.242198天的數值,相差不足萬分之一。
當神歷年輪迴了73圈後,剛好和周轉了52圈的太陽年回到同一個標記上,由此形成一個52年的大周期,稱Calendar Round。並沒有證據顯示
瑪雅人把這52年定為一個世紀,但是對瑪雅人來說每個52年大周期結束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他們會大肆祭拜神靈祈求神賦予他們另一個52年。這個周期中最後一年的5天禁忌日由此變得異常的不吉利,瑪雅人相信冥界的神靈會在幾天內來到人間吞噬人類。目前一些流行的瑪雅興趣讀物中所提到的“世界末日”恐慌估計就是來自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