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

院判,中國古代官職之一,在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之太醫院,品等為正六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院判
  • 屬性:中國古代官職之一
  • 廢除時間: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
  • 出處:《初刻拍案驚奇
該官職又有左右院判之分,主要為太醫院實際院務運作,為研究供應宮廷醫藥與御醫配置。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屬官。《初刻拍案驚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諸妹諸女,邀院判經歷兩家宅眷,於園中設鞦韆之戲,盛陳飲宴,歡笑竟日。”此指宣徽院判官。《明史·太祖紀一》:“閏月丙辰, 友諒 陷 太平 ,守將 朱文遜 ,院判 花雲王鼎 ,知府 許瑗 死之。”此指樞密院判官。 高陽 《玉座珠簾·惡疾初起》:“太醫院院使懸缺, 莊守和 是右院判, 李德立 是左院判。”此指太醫院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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