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明末時期兵部尚書)

王鼎(?——1650),字定安,今湖北羅田縣大河岸曹家沖人,末清初時期,兵部尚書、鳳陽義軍總督,是近代著名的抗清義軍首領。明朝天啟七年(公元1672年)考取舉人,曾先後擔任過大冶縣教諭、河南淆川縣知縣、河南省按察司僉事及監軍道等職,因其廉潔奉公,身邊只有一筐衣物,故有“王一筐”之稱。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
順治二年(1645),清政府頒布了“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剃頭令”,實行野蠻的民族統治,進一步激發了漢族人民的強烈不滿和反抗。明朝時湖北蘄黃一帶為防禦農民起義軍,曾依山建築的四十八處寨城,這時也轉為抗清復明鬥爭營壘。當清兵攻下河南,開封守將棄城而走,王鼎便回到羅田,因他剛強正直、文武雙全,被推為四十八寨盟主,並聯合安徽二十四寨,合稱江淮七十二寨義軍,同時與汝漢、德安四百八十九個山寨互通信息,以天堂寨為總寨,紮下抗清大營。王率領各寨義軍,奮起與清兵交戰。
他兵分三路,一路從廬州直打到六安,攻下霍山,斬殺守城清兵三百八十多人;一路下英山,殺死英山知縣史良植,又接連攻下黃梅廣濟;一路過河南光山,直抵商城。抗清義軍,威震鄂豫皖大別山區。清軍十分驚慌,於順治五年二月,調集大批兵力圍剿羅田,妄圖一舉消滅王領導的各寨義軍。王即派兵前往接應山寨與清兵奮戰七天七夜,清兵大敗而逃。順治七年正月,王與英山朝陽寨首領聯合一起,巧出奇兵襲擊六安等地獲得勝利。
明永曆皇帝得知王鼎抗清功績,提升他為兵部尚書,總督鳳陽義軍。清兵總督馬國柱派兵進剿,抄了王鼎的家。王決心與清軍決一死戰,將次子寄居英山,帶長子及全家人隨義軍一起,轉戰潛山、太湖之間。後王被清軍俘獲,他拒不投降,同年被清軍殺害於南京。《續明史紀事本末》和《清史紀事本末》,都把王鼎之死,寫成同文天祥史可法一樣的壯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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