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

陝西省政府2002年第5次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了保障行政機關抽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部省雙重管理單位,對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適用本規定。
政府規章的備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發布機關依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本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普遍適用於本地區、本系統行政管理工作的規定、辦法、實施細則、通告、決定、命令以及具有規範性內容的通知等檔案的總稱。規範性檔案的發布機關制發的內部的具體工作制度,聯繫、商洽公務的檔案,對具體事項的通報、通知以及行政處理決定等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由發布機關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部門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由發布機關向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由主辦部門負責報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具體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向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直接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全省規範性檔案備案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並具體承擔向省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
第六條 規範性檔案的發布機關在發布規範性檔案前,應當由其法制工作機構就本規定第九條所列內容對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
第七條 規範性檔案應當於發布之日起30日內,由發布機關向相應的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報送五份備案,並填寫備案報告一份。
備案報告按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統一制定的格式印製。
第八條 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須是正式文本,並加蓋發文單位的印章;
(二)附有起草說明和依據的法規檔案目錄。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對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就下列幾個主要方面進行審查:
(一)規範性檔案不得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規章相牴觸;
(二)規範性檔案不得同國家的現行方針、政策相違背;
(三)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處罰;
(四)規範性檔案相互之間不得矛盾;
(五)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內容不得超出其職責、許可權範圍;
(六)規範性檔案的制發應當符合法定程式及規範化要求。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對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時,需要有關機關提出意見,提供有關法律依據或協助審查的,有關機關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發現規範性檔案有違反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情況的,可以直接向相應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反映。
第十二條 規範性檔案經審查發現問題,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規範性檔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規章相牴觸或超越制發機關許可權的,或者同國家的現行方針、政策相違背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向規範性檔案制發機關了解情況,調查核實後,提出予以撤銷或改正的書面建議。制發機關接到建議之後於30日內自行糾正。逾期不自行糾正又無正當理由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二)規範性檔案相互之間有矛盾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負責協調。經協調達成一致意見的,相關部門必須按照執行;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三)規範性檔案在制定程式及技術上的問題,由負責備案審查的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提出建議,由發布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 規範性檔案的發布機關在接到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的書面建議的30日內,應將處理結果報負責備案審查的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及時、準確地對報備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對個人、單位反映的規範性檔案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規範性檔案報備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其認真執行本規定。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內就上年規範性檔案的備案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報告,同時抄報上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將上年審查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報上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備查。
第十六條 對於不按規定備案的,由負責備案審查的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改正;對造成不良後果的,建議有關部門對主管領導人和責任人做出處理。
第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陝西省人民政府1994年12月公布的《陝西省地方國家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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