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公路、郵電、鐵路、水運、民航等交通事業均突飛猛進快速發展。國務院設交通部,專司公路交通和水運交通管理。陝西省設交通廳,地(市)、縣先設交通科後擴大為交通局,管理全省與地方公路和水運交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公路交通管理體制
- 相關部門:國務院設交通部
- 成立原因:交通事業均突飛猛進快速發展
- 成立時間:1950年4月
交通省成立
陝西省交通廳1950年4月成立,首任廳長黃子祥未到職,由副廳長李世臣主持工作。1951年7月,任命張育民為兼代廳長(1955年5月任命為廳長)。廳本部設秘書室和工程、路政、運務、人事、管理、財供(財務和材料供應)等科,下設工程總隊。主管全省公路工程、公路養護管理、汽車運輸、民眾運輸和航運等工作。1951年西北交通會議後,增設河運管理科。
1954年,為適應公路交通事業發展的需要,在廳工程科、路政科和工程總隊的基礎上成立了陝西省公路局;以廳運務科和省運輸公司為基礎,成立了陝西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廳內機構相應調整為辦公室、人事科、財供科、航務科、計畫統計科、保衛科和監察室。編制80人。
1957年11月,根據精兵簡政、精簡機構精神,撤銷公路局和運輸局,原由兩局分管的公路修建、養護、管理以及汽車運輸、民眾運輸、汽車維修等業務均由廳直接管理,廳內機構相應加強,改科為處。計有辦公室、人事處、勞動工資處、運管處、航運處、民運處、工程處、設計處、路政處、財務處、計畫統計處、汽車機械管理處等12個處室。編制221人,其中幹部191人。
1960年元月,為加強對汽車運輸和汽車維修企業的領導和管理,復又成立省汽車運輸管理局,同時撤銷廳運管處和民運處,增設職工教育處和工業基建處。廳本部編制縮減為150人。10月,劉秉溫任省交通廳廳長。
1961年,在貫徹調整方針中,為恢復“大躍進”中遭受嚴重破壞的運輸生產力,加強對人力畜力運輸的領導和管理,廳內復設民運處。中共陝西省交通廳機關委員會亦於是年成立。
1963年8月,李廷弼任省交通廳廳長。1964年,交通廳與運輸局合併辦公,成立中共陝西省交通廳委員會和交通廳政治部。
文革交通
省交通廳撤銷以後,全省公路交通的行政管理工作雖由陝西省革命委員會生產組下轄的交通組負責,但卻難以進行正常管理。
1970年5月,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將其生產組所轄的交通組改設為陝西省革命委員會交通局,恢復行使原交通廳職能,並“負責省郵政局的革命及幫助其解決一些業務問題”。6月,省交通局啟用印章開始運作。9月,任命孫長德為省交通局領導小組組長。局領導小組下設政工、生產、秘書、後勤等4個組。1972年元月,除後勤不占行政編制外,有正式工作人員34人(其中軍代表8人),負責全省汽車客、貨運輸計畫,直屬運輸與修理企業管理,社會車輛的組織;全省公路、橋樑的測設、建、養、管,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管理汽車配件供應以及學校、科研等。除公路交通運輸外,並負責水運和郵政事業的管理。直屬單位計有:省公路工程局,省直屬第一、第二汽車運輸大隊,省銅川汽車運輸公司,西安、漢中、延安汽車修理廠,省公路設計院,西安築路機械廠,省交通科研所,省汽車配件公司,以及陝西公路學校等。1973年8月,劉國聲任省交通局領導小組組長。局設辦公室、政工、公路、運輸、綜合、工業技術等5個組和物資供應處。共56人。1977年,成立陝西省機關企事業汽車管理辦公室和陝西省汽車貨運管理站。1978年9月,李廷弼任省交通局局長。
1980年1月,陝西省革命委員會易名為陝西省人民政府。4月,張效良出任省交通局局長。1983年5月,省交通局改稱省交通廳,李文光出任廳長,內設辦公室、政治處、運輸處、計畫處、財務處、勞資處、工業處、科技處、企業管理處、航運處、物資處、教育處、監理處和政策研究室。
1984年10月,在簡政放權、政企分開的改革中,省交通廳將直屬的陝西省第一、第二汽車運輸公司(1980年前稱第一、第二汽車大隊)和陝西省第三汽車運輸公司(原省銅川汽車運輸公司)以及西安、漢中、延安汽車修理廠等下放歸所在地、市管轄。企業管理處亦隨之撤銷。至此,省交通廳不再直接管理企業,成為對全省公路交通和水運交通實行全行業管理的行政領導部門。
1985年4月,為進一步加強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撤銷廳監理處,成立了陝西省交通廳交通監理局(1988年8月改為陝西省交通廳征費稽查局),對各地、市、縣交通監理處、所實行以交通廳為主與各地、市、縣交通局的雙重領導。1986年,增設省交通廳公安處。
1988年10月,薩音出任陝西省交通廳廳長。1989年9月,陝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成立,歸口交通廳領導,負責全省高等級公路建、營、養、管。同年,根據公路交通運輸業快速大量發展的新形勢,為建立健全運輸管理機構,加強行業管理,廳運輸處和省公路運輸管理辦公室合署辦公,後以此為基礎,1990年成立陝西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同時,廳本部處室亦有調整,撤銷運輸處,職工教育處、政策研究室分別改組為教育處和法規處。
90年代
地、市、縣交通行政管理機構設定先後不一。1951年以前,地、市、縣級交通行政機構尚未建立,道路交通運輸工作由專員公署建設科或縣政府建設科兼管。1951年下半年,根據陝西省編制委員會“各專署縣府建全編制增設交通科”的通知精神,榆林、綏德、延安、南鄭、寶雞專區以及綏德專區各縣、寶雞專區公路沿線各縣、商洛專區的商南、丹鳳、洛南和西安市長安等57個縣設立了交通科。
1956年初,陝西省第四次交通工作會議,根據交通部召開的全國地方交通工作會議和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各縣設立交通機構的精神,作出“建立與健全交通機構的決定”,要求各專署設立交通工作專管機構,各縣設立交通科。至年底,各專區(市)的交通專管機構均已先後建立,縣政府普遍設立了交通科。
1958年“大躍進”開始至60年代末,地、市、縣交通管理機構多有變動。地、市一級多與工業口合併為工業交通局,西安市是由公用事業局分管。縣交通科分別歸入工業、手工業、工商、農林以及經委、計委等部門。“文化大革命”以後,地、市交通局先後恢復,縣交通行政管理機構一般都單獨設定,並擴大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