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的決定

2014年2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11號印發《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的決定》。該《決定》分總體要求;著力解決影響美麗陝西建設的突出環境問題;以環境保護最佳化經濟成長,促進綠色轉型發展;構建綠色生態系統,打造宜居生態環境;積極促進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建立高效的環境保護政策保障機制6部分23條。

2024年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予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的決定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4〕11號
  • 印發時間:2014年2月28日
簡述,決定,

簡述

2014年2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的決定》。
2024年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予以廢止。

決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的決定
陝政發〔2014〕1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建設富裕陝西、和諧陝西、美麗陝西的重要內容和有效保證,是全面建設西部強省的重要支撐。環境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是建設美麗陝西的主幹線、大舞台和著力點。為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推進美麗陝西建設,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實施生態立省和環境優先戰略,執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下大力氣解決好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大氣、水、土壤等突出環境問題。
(二)主要目標。到2017年,污染減排目標全面完成,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全面完善,城鄉環境均衡發展,環境監管能力顯著增強,人民民眾對生態和人居環境滿意度持續提高,初步實現生態文明、環境優美、和諧宜居的城鄉生態化目標,為建設生態省奠定堅實基礎,為全面建設美麗陝西提供強有力的環境支撐。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比2010年分別削減11.5%、12.9%、11.0%、12.9%。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全省空氣品質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提高;關中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西安市細顆粒物濃度下降10%以上,其餘地級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渭河出省水質持續穩定達到Ⅳ類標準,漢江出省水質持續穩定達到Ⅱ類標準,丹江出省水質持續穩定達到Ⅲ類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5%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區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關中其他設區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3萬以上人口的建制鎮達到60%以上;陝南、陝北設區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3萬以上人口的建制鎮達到50%以上。關中、陝北設區市中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全省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中水回用率達到30%以上;
——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平均達到85%以上,其中:西安市達到100%,其他設區城市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建制鎮達到60%以上。西安市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鄉鎮達到30%以上;
——全省生活污水處理收集的行政村比例達到17%,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比例達到17%,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30%,建成4500個農村環保綜合整治示範村;
——全省危險廢物做到安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60%以上。各設區市建設並運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確保醫療廢物處置率達到90%以上;
——造林2300萬畝,恢復保護濕地220萬畝,治理荒沙45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3%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47億立方米;
——15個重點防控區域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削減15%,非重點防控區域排放量與2007年相比實現零增長;
——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高,環境監測、監察、信息、宣教和輻射監管能力達到國家標準化要求,環境應急能力顯著增強。
二、著力解決影響美麗陝西建設的突出環境問題
(三)突出抓好“治污降霾·保衛藍天”工程。以關中地區空氣品質按新標準全面達標為目標,全面實施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省政府《關於“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方案》。建立區域大氣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實行以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的考核辦法,全面落實政府區域治理責任。大力開展燃煤企業、燃煤鍋爐、機動車、道路及建築施工等大氣污染整治,加快“氣化陝西”步伐,大力實施“煤改氣”工程,從根本上改變燃料結構,不斷深化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加強技術研究與管理對策研究。嚴格實施大氣排污總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等量或倍量削減,大氣環境質量超標城市,對新受理的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項目,實行倍量削減替代,實現增產減污。關中地區所有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關中地區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實施污染企業“退城入區”計畫,全面落實國家淘汰落後產業政策,控制區域複合型大氣污染。建立霧霾觀測預報預警機制,做好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霧霾污染應急處置。創建關中“環保模範城市群”,提升關中城市群大氣環境質量。
(四)全力實施“一河兩江”清水行動。以流域水質全面達標為目標,全面開展產業結構調整、調水引流、控源截污、生態修復以及小流域綜合整治,加快實施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工程,推動“一河兩江”水質持續改善。嚴格執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全面落實政府區域治理責任,實施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保護目標管理考核,確保渭河入黃斷面穩定達到Ⅳ類水質,按期實現水質三年基本變清的目標。大力開展漢江、丹江綜合整治,推進流域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推廣黃姜皂素等農產品加工項目的清潔生產技術和循環利用技術,確保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水質安全。全面完成鄉鎮以上政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實施重點水源地保護工程,定期公布水質監測結果,確保飲用水安全。規範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取締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建立飲用水源污染事故防範預警應急體系。加大地下水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力度,實行區域地下水開採總量和地下水水位“雙控制”,嚴防地下水污染。
(五)大力開展農業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和完善“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加快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積極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歷史遺留的農村工礦污染治理,大力推廣農村沼氣利用,實現“清潔水源”、“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能源”的目標。減少農藥、化肥和農膜的使用,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抓好農作物秸稈禁燒,推進農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六)強力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大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地區、行業和企業的集中治理力度,全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達不到限期治理要求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直至關閉。嚴格落實衛生防護距離,搬遷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對涉重金屬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完善工業場地再利用土壤環境風險評估和修複製度,禁止未經無害化治理和評估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與二次開發利用,實施一批土壤治理修複試點示範工程。
(七)切實加強危險廢物與輻射污染防治。強化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管,加快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置利用設施建設,開展尾礦、工業固廢資源利用示範。高度重視陝南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防控,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防止對南水北調水源地造成污染。建立覆蓋全省的核與輻射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和監測、監管網路體系,全面加強放射源與射線裝置生產、銷售、使用和運輸單位的安全許可、監督管理和通信、電力等行業核與輻射的規範管理。認真做好廢棄放射源收貯工作。建立核與輻射應急監測及快速回響機制,做好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三、以環境保護最佳化經濟成長,促進綠色轉型發展
(八)最佳化區域發展布局。堅持環境保護優先,劃定地方生態保護紅線,將區域環境承載力作為產業布局和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根據各地區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人口數量,按照主體功能區劃中“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實施差別化的區域開發政策和環境管理政策,使產業結構和布局滿足功能區定位要求,實現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生活空間宜居舒適、生產空間集約高效。
(九)嚴把環境準入關口。全面開展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對未進行環評的規劃所包含的建設項目,不予受理。對超過總量的區域及產能過剩行業,實行新增產能減量置換。推進規劃環評中跟蹤監測與後續評價。分區域、流域完善環保標準體系,加強區域特徵污染物控制和改善環境質量。實行項目環評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掛鈎,推動產業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轉化。強化建設項目“三同時”全過程監管,全面推行環境監理制度,嚴把試生產和竣工環保驗收關,做好環評信息公開工作。
(十)倒逼發展轉型升級。嚴格落實資源環境總量控制制度,確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土地開發利用總量控制紅線,並將總量控制指標層層分解到各市、縣、區,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監督考核,倒逼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變。按照產業高端化、集約化要求,積極構建低碳產業結構。嚴格落實上大關小、等量淘汰政策,淘汰污染嚴重、能源資源消耗量大的落後產能,促進產業升級。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合理規劃循環經濟產業布局,重點建設關中循環產業帶,漢中、安康、商洛循環經濟產業核心聚集區和陝北能源化工循環經濟基地等“一帶三區一基地”。加快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編制全省清潔生產推行計畫,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依法對超標準、超總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創建清潔生產示範企業活動。
(十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著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新興產業在整個產業結構中的比重。開展對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的生態化改造,引導企業向產業功能定位明確、環境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園區集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和污染物集中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準入目錄,嚴控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加快全國低碳試點省建設,選擇一批典型地區、行業、企業開展綠色化改造升級試點。
(十二)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建立健全有利於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擴大環保產業市場需求。開展環保科技攻關,推廣先進適用的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術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的優勢企業。加快建設一批環保產業園區、環保產業研發基地。重點扶持污水處理、垃圾和污泥處置、脫硫脫硝、重金屬治理為重點的環保裝備製造業,使之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大力推進環保設施社會化運營、環境諮詢、環境監理、工程技術設計、認證評估等環境服務業。
四、構建綠色生態系統,打造宜居生態環境
(十三)全面深化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工作。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和要求,加大生態市(區)、生態縣(區、市)、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四級創建力度,適時總結經驗模式,創新工作體制機制,開展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園林城市和以綠色企業、學校、社區為主要內容的“綠色文明示範工程”創建活動,讓人民民眾共享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十四)大力推進生態環境建設。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修復並重,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加大天然林保護投入,全面實施“關中大地園林化、陝北高原大綠化、陝南山地森林化”,全力推進“三屏三帶、三園一庫”建設,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功能,增加生態產品供給。加強秦嶺生態保護,加大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涵養地、城鄉水源地保護力度,加快秦嶺國家植物園和秦嶺終南山世界地質公園建設,啟動秦嶺中央國家森林公園建設。加大人工濕地建設與天然濕地保護力度,加強小流域綜合治理、坡耕地綜合整治和淤地壩建設,減少水土流失。
(十五)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定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開展物種資源狀況和流域健康狀況調查評估,建立珍稀物種搶救繁育基地和遷地保護基地,保護珍稀瀕危動植物資源。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建設,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加大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投入力度,開展自然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完善考核評估體系,提高自然保護區質量。
五、積極促進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
(十六)樹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理念。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努力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強化媒體環保宣傳義務,加強輿論監督。開闢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欄目,加大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公益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生態文化研究,鼓勵創作一批展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文藝作品,積極發展生態文化產業。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培育壯大環境保護志願者隊伍,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十七)加強環境意識和生態文明教育。將環境意識和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中國小教育課程體系,納入幹部教育培訓。加強對企業、城鄉社區等基層民眾的教育和科普宣傳,提高全民生態文明素養。
(十八)倡導綠色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增強公民環境意識、生態意識、節約意識,養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倡導城鄉居民勤儉節約,廣泛使用清潔能源和節能環保設備。積極發展城市慢行交通,推廣城市腳踏車租賃業務,鼓勵市民更多選擇非機動車和公共運輸出行。積極引導綠色消費,推行以政府為主體的綠色採購制度。提倡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產品和過度包裝商品,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社會新風尚。
六、建立高效的環境保護政策保障機制
(十九)完善環境責任考核機制。各地要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政府對行政區域內環境質量負總責。建立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環保實績考核機制,將行政區域內環境質量的改善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幹部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追究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環境保護部門發揮環境綜合管理職能,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工商、質監、物價等部門要依法做好各自職責範圍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
(二十)強力推進環保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加快推進地方性環境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源頭保護、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等環境保護制度。堅持最嚴格的標準、落實最嚴格的措施、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執行最嚴格的問責。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採取區域限批、行業限批、掛牌督辦、媒體曝光等手段,嚴厲打擊偷排和超標排放污染物等突出環境違法行為,及時公開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環保不達標企業情況等環境信息,加強社會監督。探索污染損害公益訴訟和環境污染損害評估機制,進一步落實污染者的環境責任。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積極支持環境公益訴訟,落實污染者的環境責任,維護民眾的環境權益和公共環境權益。
(二十一)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積極開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將評價結果套用到金融信貸、政府採購中。實施綠色金融政策,環境保護部門要及時向銀行業監管部門提供涉及環境保護違法違紀情況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名單,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環保要求項目的信貸支持,限制將資金投放給環境“不友好”企業。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消費鼓勵政策,推行政府綠色採購。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積極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堅持“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差別電價、水價政策,實施綠色價格政策,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實行差別電價,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置、垃圾處理等鼓勵類企業和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實行政策優惠。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餘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實施綠色貿易政策,鼓勵環境標誌產品出口和環保產品進口,嚴格限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進一步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對高環境風險企事業單位實行強制性保險。嚴格企業上市融資環保核查,建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機制和環境績效評估機制。探索建立企業債券融資項目環保核查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於環境保護項目。
(二十二)持續加大對環保工作的投入。各地要把環境保護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並逐步增加投入,保障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政策實施,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陝南三市要將國家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增量的30%用於生態建設和漢丹江水質保護。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吸引民間資本和國外資金進入生態環保領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行管理市場化。
(二十三)切實加強環境保護機構和能力建設。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落實政府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建立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環境保護工作相適應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積極探索鄉鎮環境保護管理機制,完善農村環境執法體系,鄉鎮機構要有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以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環境信息、環境宣傳、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為重點,根據環境保護機構能力建設需要,省市財政部門應從排污費專項資金中重點支持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全省環境監管及環境應急能力。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認真落實本決定,每年年終向省政府作出匯報。省環境保護廳要與省監察廳等部門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對本決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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