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性集合理財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金融產品

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畫資產淨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範圍一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