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拉伯聯盟國家間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
- 外文名:Joint Defenc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Treaty between the States of the Arab League
- 擬定時間:1950年4月13日
- 生效時間:1952年8月23日
《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全稱《阿拉伯聯盟國家間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是以埃及為首的阿拉伯國家的“集體安全公約”。條約由埃及、黎巴嫩、敘利亞、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葉門、伊拉克和約旦,於1950年4月13日在開羅(一說6...
阿拉伯國家共同防禦及經濟合作條約(Joint Defense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Treaty between the States of the Arab League)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於1950年6月17日簽署的條約。主要內容是:確認無論成員國之間或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國際爭端,均...
阿拉伯國家聯盟(League of Arab States)是為了加強阿拉伯國家聯合與合作而建立的地區性國際組織。是當今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地區性組織。簡稱阿拉伯聯盟或阿盟。1944年9月,在埃及倡議下,阿拉伯各國外長在亞歷山大港舉行會議,擬訂了《亞歷山大...
在尊重各成員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協調經濟、社會方面的立場、觀點和政策,大力發展經濟互補合作。在外交和國際領域協調立場,進行合作。優先實現經濟一體化,最終實現阿拉伯統一。目標 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條約的短期目標如下...
條約由序言和8條正文組成。主要內容為:1、締約國承諾為了它們的安全和防禦進行合作。 2、保證互不干涉內政,以和平方法解決彼此間的任何糾紛。3、任何一個阿拉伯聯盟成員國或積極關心這個地區安全與和平的國家均可加入條約。4、締約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為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密切兩國間的友誼和加強兩國間的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關係,達成協定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協定 發文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組建一支阿拉伯聯合部隊,是阿盟多年追求的目標。1950年,阿盟各國簽訂了《阿拉伯聯盟國家間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並成立共同防禦委員會。條約簽訂65年來雖然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效果極其有限。65年沒能實現的夢想,今日依然面臨諸多挑戰。
協定規定,該委員會堅持《阿拉伯聯盟憲章》和《阿拉伯共同防禦條約》,堅持同阿盟下屬的組織和機構進行經濟合作;規定該委員會的宗旨是,根據情況、潛力和經驗,特別是在經濟、財政、海關、工業、農業、貿易、資金的轉移和使用,運輸、交通、...
年4月4日簽訂的《 北大西洋條約》和1955年5月14日簽訂的《華沙條約》 ;有的組織較為鬆散,僅規定締約國承擔相互提供軍事支援的義務,如1947年9月2日簽訂的《美洲國家間互助條約》和1950 年4月18日簽訂的《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
雙方聲明,兩國簽訂的共同防禦協定並不取消它們按照《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所承擔的義務。歷史背景和影響 阿拉伯國家於1950年簽訂《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但締約國之一的伊拉克卻於1955年2月同土耳其簽訂與該約嚴重對立的《巴格達條約...
阿拉伯聯盟秘書長阿扎姆更明確宣布:“阿拉伯世界一致反對西方強國提出的中東防禦條約”。這樣,除了以色列以外,幾乎沒有什麼中東國家公開接受“中東司令部”計畫。在這個計畫出籠後,蘇聯政府也分別向阿拉伯各國、以色列和美、英、法、土發出...
在這一時期,其他國家間也簽訂許多軍事同盟條約、軍事援助協定以及停戰協定、和約等。如1950年簽訂的《阿拉伯聯盟聯合防禦條約》,1953年簽訂的《朝鮮停戰協定》,1954年簽訂的《印度支那停戰協定》,1955年簽訂的《埃敘共同防禦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