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對全地區各類市場主體準入登記和實施監督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區:阜新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現任領導,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史國良

主要職能

主要工作職能是: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平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2、組織管理全市各類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登記,依法核准註冊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字號,核准、頒發營業執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組織對重要商品市場的專項治理。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組織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契約欺詐及其他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8、組織管理商標註冊工作,認定著名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和其他商標違法行為。
9、組織管理全市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審批和認定廣告經營單位的經營資 格和廣告發布,指導廣告監 測和諮詢機構的業務工作,依法查處廣告經營中的違法行為。

機構設定

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內設14個職能部門,其中主要業務管理部門包括:
1、企業個體監督管理指導科:
研究擬訂本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局直接登記企業的日常監管和年檢;指導分局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年檢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企業個體登記管理指導科:
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工作;依法核發市局直接登記管理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負責冠市名企業的名稱核准及冠省以上企業名稱的審查、申報;指導分局的登記註冊工作。
3、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商標註冊、廣告管理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註冊、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實施商標註冊審查、廣告經營審批及依法查處假冒商標及虛假廣告;負責對商標印製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著名商標的認定、管理和馳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指導分局的商標監督管理工作和本市企業的商標工作。
4、公平交易科: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指導分局開展經濟檢查工作。
5、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和執業經紀人、經紀機構;負責對消費品、生產資料、房地產等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管理;參與監督管理糧食、農資、棉花等重要商品;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監督、檢查、指導各類市場規範化管理及市場登記工作。
6、契約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訂契約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監製和推廣示範契約文本;組織實施對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的監督工作;組織查處契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活動;指導分局開展契約監督管理工作。
7、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8、外資企業登記管理科:
研究擬定外資企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外資企業的申請開業、變更、註銷登記及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9、法制科:
負責組織對市政府各部門起草的有關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提出修改意見;組織、參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本局制發有關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組織本市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解釋的規章的解釋工作;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組織、參與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擔市局適用一般程式處罰的行政案件的同級核審工作和聽證工作;檢查、指導分局的法制工作。
10、監察室:
組織協調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負責系統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工作;受理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以及其他敗壞黨風、政風問題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工作人員對所受處分不服的申訴;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制定系統內部廉政勤政建設的制度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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