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促進社會質量共治,推進建設質量強國,按照《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畫》(國辦發〔2015〕19號)的部署, 2015年9月質檢總局聯合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單位共同開展“質量月”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5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
  • 來源:政商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廳(教委、局)、科技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環保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交通運輸廳(局)、水利廳(局)、農業(農機、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委、局)、商務主管部門、衛生計生委(廳、局)、人民銀行(分、支行)、國資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統計局、知識產權局、旅遊局(委)、銀監局、保監局、糧食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海洋局、總工會、團委、婦聯、工商聯,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部門,各軍區、各軍兵種裝備部,總參謀部、總裝備部有關部(局),有關聯合會、協會,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促進社會質量共治,推進建設質量強國,按照《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畫》(國辦發〔2015〕19號)的部署, 2015年9月質檢總局聯合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單位共同開展“質量月”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國質量(北京)大會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構建“放、管、治”相結合的質量提升格局,動員全社會增強質量意識,積極參與質量強國建設事業,努力營造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注質量的濃厚社會氛圍。推動全社會著力在質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質量的提升對沖速度的放緩,把經濟社會發展推向“質量時代”.
二、活動主題
邁向質量時代 建設質量強國
三、活動重點
(一)開展質量提升活動,促進質量水平邁向中高端。突出抓好重點消費產品質量提升、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輸往非洲產品質量提升、服務業質量提升等專項行動。在重點行業企業中推動建立並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信息,促進企業主動提升質量。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釋放市場活力,發揮企業的質量主體作用,推動企業強化質量管理,創新質量技術。
(二)開展質量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質量意識。加大質量宣傳力度,將樹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質量理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相融合,傳播質量故事,唱響質量聲音。充分利用信息網路、移動客戶端等新興媒體促進“質量月”活動信息的廣泛交流和及時宣傳。加強中國品牌、中國創造對內對外宣傳,增強中國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推動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曝光一批質量問題和重大違法案件,發布一系列社會關注的重要質量信息。
(三)開展質量整治活動,解決重大質量問題。提高質量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推動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集中力量攻堅,開展質量整治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抓住關係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點產品,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嚴查徹辦大案要案,在“質量月”期間著力解決一批人民民眾關心的質量問題。
(四)開展民眾性質量活動,促進全社會質量創新。廣泛開展質量改進、質量攻關、技術比武等民眾性質量活動,培育崇尚創造,追求卓越的創新文化,培育勞動者的質量責任意識,激發廣大職工的質量創新熱情,分享和推廣一批質量創新成果。加強質量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工作人員質量素質和技能,造就一批質量意識強,具有質量技能的一線工人隊伍。
(五)夯實質量基礎,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四大質量基礎,發揮各研究院所、檢測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的龍頭作用,組織開展互相融合、豐富多彩的“質量月”活動,強化計量的基礎作用,標準的規則作用,認證認可的橋樑作用,檢驗檢測的服務作用。有效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提質增效升級。
四、活動要求
(一)全國“質量月”活動主辦單位要加強策劃,精心組織,做好動員和部署,明確活動目標,制定工作方案,並廣泛宣傳,加強協作,要為各項活動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經費支持,確保“質量月”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合作,結合當地實際,共同開展好“質量月”活動,要全方位、多角度開展“質量月”宣傳活動。要廣泛動員,推動城市、園區、社會組織、企業等積極開展“質量月”活動。要把“質量月”活動辦成推動質量工作、展示質量發展成果的平台。
(三)有關行業協會要堅持圍繞本行業的質量難題和熱點問題,以“質量月”活動為契機,廣泛動員,組織開展質量診斷、改進和攻關活動,在制約行業質量提升的關鍵問題上實現突破,要開展行業自律活動,提升行業質量誠信水平。
(四)“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創建城市要結合城市發展實際,策劃開展具有特色的“質量月”活動,要制定專門的宣傳方案,大力宣傳城市質量精神,不斷提升市民意識。要在9月1日統一啟動“質量月”活動,開展豐富多彩的城市質量活動,提高市民質量滿意程度,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五)廣大企業要發揮“質量月”活動主力軍作用,開展全員、全方位的質量提升活動。中央企業要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引導廣大企業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開展“質量月”活動。中小微企業要結合發展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質量月”活動,不斷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質量管理水平。
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對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對活動的成效進行總結。對活動組織好、成效顯著的單位將予以表揚。各地質檢部門要在2015年10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有關圖片及視頻報質檢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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