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衛辦疾控函〔2015〕268號
引言,有關事項通知,

引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黨委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黨委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中國疾控中心: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推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的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

有關事項通知

一、宣傳主題
依法防治職業病,切實關愛勞動者。
二、宣傳內容、對象和形式
(一)宣傳主要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
2.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制度;
3.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
4.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5.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
6.防治常見職業病的科普知識。
(二)宣傳對象和形式。
面向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宣傳教育。宣傳形式包括召開研討會、主題報告會、員工座談會、知識講座,舉辦知識競賽、職業健康教育資料創作競賽、專題培訓,開展新聞報導、現場諮詢、專家線上訪談,印發職業健康教育資料、張貼宣傳公益廣告、探望職業病人等。要充分利用新媒體,如網站、公益簡訊、微博以及微信等進行專題宣傳。
三、活動時間
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落實經費。
各地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加強協調,落實必要的活動經費,確保宣傳活動順利開展。
(二)廣泛發動,形成合力。
各地要積極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和配合,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體平台,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屬檔案1)。用人單位要結合創建健康工作場所等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各地職業病防治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積極參與宣傳工作,將日常職業衛生服務工作與宣傳活動有機結合。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地要圍繞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要開展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注重互動式宣傳與參與式宣傳相結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體宣傳格局。
(四)注意總結,積累經驗。
活動結束後,各地要從活動安排、經費保障、宣傳報導、活動效果、取得經驗、存在問題等方面認真梳理總結,及時整理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並於2015年6月10日前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和統計表(見附屬檔案2)分別報送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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