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1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病防治法律意識,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11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1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 性質:宣傳周活動
  • 時間:2011年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宣傳主題
關愛農民工職業健康。
二、活動時間
2011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傳對象、形式和主要內容
(一)宣傳對象和形式。採取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電視公益廣告、現場宣傳諮詢、公益簡訊群發、網站專題及培訓交流等多種形式,重點對中小企業業主、非正規經濟部門業主和農民工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宣傳內容。
1.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成就;
2.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
3.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法律責任;
4.農民工常見職業病防治的科普知識;
5.農民工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6.農民工職業病案例及維權案例;
7.政府及相關部門職業病防治監管職責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把宣傳活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具體實踐,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部署落實。中西部地區要結合2010年中央轉移支付職業病防治項目中有關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地要圍繞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重點職業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深入企業和農村集貿市場、車站等流動人口密集區,以及鄉鎮中國小校、鄉鎮衛生院、村醫務室等開展宣傳活動。要統一印製主題宣傳畫及宣傳材料,組織在公車、捷運、長途汽車站、火車站、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張貼宣傳畫和發放職業病防治宣傳材料。要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體宣傳格局。(《勞動保護》雜誌社 易安網特推出一套配合職業健康法規宣貫以及職業健康常識方面的展板,以配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的活動。)
(三)活動結束後,各地要從活動安排、宣傳報導、活動效果、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等方面認真總結,並於8月31日前將書面材料和統計表(見附屬檔案1)分別報送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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