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

《阜陽市“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是2022年阜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
  • 發布單位:阜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阜陽市“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阜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7月3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阜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編制本規劃。
“十四五”是阜陽市加快建設長三角區域重點城市、推進實施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時間段,迫切需要更好地統籌安全與發展工作。研究編制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需要著力解決安全生產領域主要矛盾、關鍵問題,持續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持續夯實生產運行更加安全的基礎基石。在堅持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防範化解系統性風險方面持續發力,為奮力譜寫現代化美好阜陽新篇章提供更加堅實的安全保障。一、總體形勢與面臨挑戰
(一)“十三五”期間進展與成效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阜陽市安全生產工作呈現出“總體保持穩定”的態勢,主要表現在:“十三五”關鍵指標“億元全市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為0.021%,控制在0.105%以下;“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為0.98%,控制在1.67%以下;“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為0.243%,控制在0.261%以內;較大事故起數控制在五起之內;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基本受控、逐漸向好的態勢。
2.改革發展深入推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我市安全生產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進一步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
3.專項整治成效明顯。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道路交通、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強化工商貿及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深入持續開展涉氨製冷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和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建築施工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電力安全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制度建設日臻完善。強化執法機制建設,增強依法治理能力和效率。一是針對部分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和轄區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的現狀,在企業組織開展了“一查兩改三落實”活動、深化企業主體責任執法年活動。二是規定了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權責清單、雙隨機抽查清單、權力運行流程圖,規範執法檢查行為,進一步促進了執法責任的落實。三是改進執法方式,由單一的日常執法形成日常執法、集中執法、專項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的執法方式,增強執法效果。
5.基礎工作穩步提升。強化安全風險管控,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六項機制”建設。始終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把查找、研判、預警、防範、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貫穿於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過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組織制定了風險點查找指導手冊,推動風險查找管理信息化,建立了風險分級管控機制。
6.安全宣傳教育。紮實開展了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諮詢日”“《安全生產法》宣傳”“11·9消防安全日”“安全宣傳五進”“安全科技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強化全民的安全意識。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站等多種媒體,採取各種形式深入重點企業開展專題宣講和監督檢查,讓企業負責人、班組長和現場員工做到應知盡知,營造了濃厚的安全生產社會氛圍。同時,還加強了對社會公眾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災難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增加全社會的安全自覺性。據不完全統計,年均開展宣傳和培訓活動5000餘場(次),參與人員達10萬餘人(次),印發宣傳資料50萬餘份。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全市“十四五”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改革攻堅任重道遠。一方面安全生產工作仍然存在難題,安全責任不落實、源頭風險管控不到位,安全生產監管和保障能力未達到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需要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另一方面,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改革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新的變化和要求,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也對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長三角一體化安全生產監管協作機制更是成為亟待研究的新課題。
1.風險防控仍然面臨巨大壓力。全市安全生產總體仍處於爬坡過坎期,個別行業風險事故依然多發,還沒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污染防治、城市建設、新能源等領域新情況新風險不斷湧現,安全風險防控難度加大。安全責任不落實、本質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不完善等瓶頸性、根源性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部分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仍停留在口頭上、會議上,企業法人沒有切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重效益、輕安全,重製度、輕管理,重形式、輕落實的現象仍然存在。
2.監管體制機制有待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網路建設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市、縣、鄉、村四級安全生產監管網路,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顯著增強。但同時,部分鄉鎮(街道)和功能區由於受多方面因素制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人員配備不健全、經費不足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滿足安全生產監管需要,導致“雙隨機”執法要求在縣級難以真正實現。此外,“執法資格缺失、專業隊伍不穩”的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隊伍和監管能力基礎薄弱,“檢查不執法”和“執法寬鬆軟”的問題仍然存在,機構改革後安全監管力量有所“攤薄”。需要從惠民生、補短板,從解決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高度,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機制體制,推動多部門採取綜合措施、形成合力加以有效解決。
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單位、企業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存在應付思想,以日常安全檢查代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不夠具體,排查整治不夠深入,事故隱患治理不到位。安全監管方法和技術的數位化套用水平相對落後,不能完全適應發展要求。
相關部門監管合力有待加強,部分行業安全管理標準、技術規範操作性和有效性不強,行業管理的標準化程度亟待根據實際變化發展提升。一些領域安全隱患量大難消,風險監測預警能力不足、分級分類防控體系不密、全鏈條全周期防控體系尚未形成,安全生產的精細化管理、基層社會治理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等方面亟待完善提升。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國家及省、市關於安全生產一系列決策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安全需要為根本目的,深化“鑄安”行動,全力防範化解安全生產系統性風險,解決重點行業領域瓶頸性、根源性、本質性安全問題,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守牢安全發展底線,為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持續好轉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統籌推進。全面加強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安全生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統攬全局、協調各方,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轉化為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2.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提高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堅持系統謀劃、標本兼治。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安全發展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更好地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4.堅持風險防控、精準施治。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瞄準重大安全風險及挑戰,在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上精準發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有效從源頭上消除和管控風險,做到預警發布要精準、搶險救援要精準、監管執法要精準。
5.堅持改革創新、強化法治。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產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深化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統完整、責權清晰、監管高效的安全生產治理制度體系;深入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靠法治築牢安全生產屏障。
6.堅持廣泛參與、社會共治。堅持民眾觀點和民眾路線,充分發揮好社會力量的作用,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推進安全風險格線化管理,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治理格局。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建立,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重大安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產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安全生產狀況趨穩向好,人民民眾安全感明顯增強。
到2035年,基本實現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有效運行,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大幅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螢幕障基本形成,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人民民眾的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促進阜陽經濟社會高質量安全發展。
專欄一:“十四五”安全生產工作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名稱
屬性
目標值
(2025年)
1
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約束性
下降25%
2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預期性
下降8%
3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約束性
下降10%
4
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
約束性
下降8%
5
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數
預期性
堅決遏制
專欄二:“主要指標”說明
1.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十四五”期間,全省下降33%,結合阜陽實際,制定“十四五”時期阜陽市“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
2.工礦商貿企業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十四五”期間,全省“工礦商貿企業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規劃指標為下降10%,結合阜陽實際,“十四五”時期阜陽市規劃指標為下降8%。
3.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十四五”期間,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規劃指標為下降15%,結合阜陽實際並參照省規劃,阜陽市“十四五”期間下降10%。
4.其他規劃目標參照省規劃、市總規劃和阜陽實際制定。
三、主要任務
構築安全生產發展新格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依法治理,強化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提升應急救援處置效能,統籌安全生產支撐保障,構建社會共治安全格局。
(一)構築安全生產發展新格局
1.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結合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協調聯動管理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專業監管執法力量。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和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有關檔案規定要求,統籌各類安全生產相關隊伍資源,提高監管執法效能,建立基層安全生產工作有場議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錢辦事的長效機制。
2.深化安全生產綜合改革。運用系統性思維探索安全生產綜合性改革,探索基礎性、系統性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防範化解機制,統籌推進安全生產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從風險全過程管控的角度,最佳化安全生產委員會運行模式,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運作機制,加強重大制度創新、系統集成和銜接配套。推進市場機制強化風險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探索安全專業管理與保險等市場服務良性互動機制,確保全全生產風險管控的各領域、各環節更精細、更順暢、更高效。強化安全生產執法,彰顯執法改革成效,嚴格執法、規範執法、精準執法,嚴厲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執法”系統套用和安全生產分級分類執法,提高執法規範化能力水平。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壓實黨政領導責任。推動各級黨委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強化黨委、政府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日常談話和提醒內容。全面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定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加強跟蹤督辦和考評,推動責任落實舉措具體化、制度化。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安全生產履責述職和“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報告制度。健全黨政領導幹部帶隊督查檢查安全生產機制,開展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針對性督查檢查。聚焦事故多發地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掛牌督辦和約談。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制度,規範考核巡查內容、程式和標準,強化考核巡查結果的運用。
2.夯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依法依規動態調整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權責清單,最佳化行業監管部門任務分工,合理區分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的責任邊界,掃清監管盲區。
3.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以推動企業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強化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開展針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盡職履責的專項檢查,在高危企業試點推廣“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記分制管理”制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責任量化考核並與薪酬掛鈎。深入推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公開承諾制度,強化安全生產信用聯合懲戒。
強化重點場所和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推動上下供應鏈的安全體系延導,嚴格企業外包管理。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並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加大對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的責任追究。
4.嚴肅目標責任考核。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各地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述職評議制度,強化各級安委會對各部門、各地區安全生產落實情況的監督。強化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實行過程性考核和結果性考核相結合,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推動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將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與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履職評定、職務職級晉升、獎勵懲處相掛鈎,推行安全生產行政監管及履職第三方評估考核制度。
5.完善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約談、問責等制度。嚴格依法追究瞞報、謊報、漏報、遲報責任。完善調查評估機制,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完善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建立責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實等情況評估機制,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預警。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倒查事故責任,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力度。定期開展較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回頭看”。完善事故調查機制,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
(三)強化安全生產依法治理
1.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推動全市安全生產類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修訂工作。探索制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城市運行安全等管理辦法或規範性檔案。
2.規範監管執法行為。以分類分級、屬地監管為基礎,實行行業主管與屬地監管並重。建立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計畫管理制度,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制度,嚴格限定和合理規範處罰裁量權。完善“網際網路+執法”,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聯網監管,強化執法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實效性,提高執法辦案質量。
3.提高監管執法效能。落實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能力建設標準和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專業能力標準,建立以依法履職為核心的執法人員能力評價體系。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執法力量,最佳化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結構。開展以現場實操為主的基層執法人員實訓,定期開展安全監管執法效果評估。聚焦重大活動和特殊時期工作安排,探索實施安全生產執法聯動。
4.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以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解決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量實際“攤薄”的問題,加快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體系能力建設,推進“一鎮一委一站一隊”建設和機構、人員、裝備的配備,儘快實體化運行發揮作用。
(四)強化安全生產風險防控
1.推進城市生命線工程。推動工程建設由燃氣、橋樑、供水領域向其他領域覆蓋,由各縣(市、區)城區向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層級延伸。
2022年基本構建以燃氣、橋樑、供水、排水防澇為重點,覆蓋市(縣、區)主城區生命線安全工程主框架。到2025年,實現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全面覆蓋,城市安全風險管控能力顯著增強。
2.最佳化城市安全格局。完善規劃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推動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安全發展格局。全面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健全城市建設與運行安全風險管控責任體系和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強化與市政設施配套的安全設施建設,推動將公共安全設施、消防訓練、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加強城市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樑、管線管廊、道路交通、燃氣、排水防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公園、居民社區等的安全風險管控。加強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城鎮老舊小區與危房改造的安全監管,實施城市塌(沉)陷區安全專項治理。強化城市電力安全監測和運行安全分析,提升大面積停電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3.嚴格安全生產準入。以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引導構建安全發展格局,嚴格落實工業園區等功能區、企業和項目選址符合規劃設計安全要求,從源頭上確保全全生產。嚴格安全強制性要求,聚焦危險化學品、煤礦等重點高危行業,分行業、分領域研究制定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方案,大力推進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完善強制性工藝技術裝備材料安全標準,強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工藝技術裝備和材料,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從嚴審批重點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嚴把高危行業領域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準入條件。
4.強化風險監測預警。推動安全生產深度融入“平安阜陽”“智慧城市”“城市更新”等建設,強化安全風險動態監測、預警、識別、評估和處置。建立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制。加強重大活動安全風險評估。嚴密防控電動汽車、電動腳踏車集中充換電設施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安全風險。加快推進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構建重大安全風險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動5G、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自動控制等技術與安全生產風險防控的深度融合,加強化工、橋樑、隧道、電力、油氣、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
5.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強化企業隱患排查主體責任。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落實重大隱患治理督辦制度。以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交通、建築施工、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高風險防控能力。深化重大事故隱患“一單四制”制度,分級分類實施掛牌督辦,動態閉環治理各類重大事故隱患。綜合運用安全生產大檢查、事故查處、技術改造、聯合執法等手段加強全方位安全監管和隱患整治,強化隱患閉環管理,落實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企業強制退出機制,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監督執法,鼓勵舉報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相關違法行為。
(五)推進重點領域專項整治
健全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全面統籌和持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1.危險化學品安全。嚴密防範已淘汰的落後產能異地落戶、辦廠進園。健全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全面排查和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強化高危化學品和高危工藝風險管控,升級重大危險源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施“網際網路+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程,建設一批本質安全型化工園區,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數位化智慧型化轉型。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油氣儲存場所安全評估。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鑑定制度。強化託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化學品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統籌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管理,建立部門聯動、區城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儲運設施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強化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管控。加快建設統一的危險化學品產供儲銷全鏈條監管與服務平台,實現來源可循、去向可溯、全程監控。完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信息協同共享。
2.煤礦安全。實施衝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礦重大災害超前精準治理,推進實施一批煤礦重大災害治理工程。嚴格落實煤礦“一優三減”措施。推進煤礦智慧型化建設,提高煤礦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推進衝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極複雜等災害嚴重煤礦淘汰退出。規範小煤礦技改擴能,科學確定生產能力,合理劃定開採範圍,推進機械化開採。嚴控新改擴建煤礦規模。加強整合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
3.消防安全。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實行“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集中開展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推動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常態化開展合用場所、自建房、租賃房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嚴格落實“十個一律”整治標準。健全電動汽車、電動腳踏車等新材料新設備新業態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最佳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加強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強化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管理,推進鄉鎮農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推進學校及幼稚園、養老服務、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商場市場、旅遊景區、醫療衛生、宗教場所、文物建築和博物館等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推動建立基層消防格線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城市消防大資料庫。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問責、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制度。全面推行單位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風險申報制度。
4.道路交通安全。
引導採購安全設計的客貨車產品,督促生產企業改進車輛安全設計,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建立健全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共享機制。嚴格落實典型和嚴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關環節存在的問題漏洞。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加大對新能源公車、新能源計程車運營安全性的監督管理力度,強化長途客運班車和省際包車、危險貨物運輸和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安全監管,綜合套用各類監控數據,依法嚴厲查處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深化貨車非法改裝、車輛掛靠專項整治,健全貨車非法改裝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將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納入政府安全生產考核,嚴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構建適應新形勢的農村出行運輸服務體系,鼓勵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建立自動駕駛汽車運行數據監管平台,強化運行過程監管。加快高速公路護欄提質改造,完善高速公路惡劣氣象條件監測預警系統。
5.綜合交通運輸安全。完善民航安全績效指標體系,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淨空保護、鳥擊防範等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無人機管控。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實施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及道口“平改立”、危險貨物鐵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公鐵水並行交匯地段安全綜合治理。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水路執法監管、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裝備設施、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建設,強化“四類重點船舶”安全監管。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完善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位一體”安全防控模式,推動郵件快件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範化。
6.工貿安全。以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製冷、鋁加工(深井鑄造)、有限空間作業為重點,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貿行業安全專項整治。推廣套用粉塵涉爆領域濕法除塵工藝、鋁加工(深井鑄造)自動化監測報警和聯鎖裝置等先進技術裝備。加快實施建材行業搬運碼垛、投料裝車、拋光施釉、噴漆打磨、高溫窯爐、切割分揀、壓力成型等安全風險較高的崗位“機器換人”。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等人員和貨物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嚴格大型民眾性活動報批程式,嚴防群死群傷事故。
7.建築施工安全。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健全建築施工安全信用體系。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等工程的專項整治。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推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化規範化。督促企業對臨邊、洞口、攀登、懸空和交叉作業部位等區域實施重點防護,嚴防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等事故。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實施建設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嚴格依法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租藉資質、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等行為,加大對重大工程、重點地區、高風險時段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建立常態化管理體系,嚴格審批程式、嚴把質量關口,嚴肅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加強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強化農村住房安全監管。
8.農林漁業安全。完善農業機械註冊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培訓制度,深化“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強化對重點機具、重要農時以及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大戶等重點主體的安全監管。加強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和安全風險防控,提升森林火災預防撲救。
人員搜救等關鍵救援能力。加快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進實施漁船更新改造和標準化,嚴格落實漁船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和船用產品檢驗制度。強化隱患突出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管,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涉漁“三無船舶”非法作業等行為。
9.功能區安全。統籌工業園區、物流倉儲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布局,最佳化園區功能分區布局,嚴格控制高風險功能分區規模。實施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封閉化管理。完善園區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園區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深化物流倉儲園區風險隱患整治,加強物流倉儲園區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裝卸安全管理。推進“廠中廠”“園中園”安全專項整治,治理安全管理職責不清、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擅自改變廠房用途等突出問題。加強水運口岸區域安全監督。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建立園區集約化、智慧型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實時風險監控預警。
10.特種設備安全。創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方式,升級套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大數據信息化系統,構建特種設備智慧監管體系。積極推動特種設備納入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和風險評估,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分類分級監管。打造典型示範、區域共享的特種設備職業技能實訓平台,大力提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築牢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基礎。完善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台建設,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推動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開展電梯維保模式和檢驗檢測方式改革。建成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試點氣瓶保險。
11.水利系統安全。建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強化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工程危險性較大單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落實、重大危險源(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管控等,規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強化防洪安全風險防控,加強水工程安全風險監測監控,加強洪水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強化水工程聯合調度,做好搶險技術支撐。加強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動態管理。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監管(採集)信息系統,持續開展安全生產狀況評價。
12.文化旅遊安全。強化文化旅遊安全制度建設,完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行業多元化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常態化應急預案,增強突發應對處置能力。強化多部門協調配合,健全文化旅遊安全綜合治理聯動機制。加強節假日等重要節點、重點時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點領域專項整治。重點督促A級旅遊景區、上網服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文物博物館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抓好消防工作。健全旅遊安全預警機制,加強旅遊安全預警提示。強化文化旅遊安全能力建設,指導行業開展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推動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公眾宣傳引導力度,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3.校園安全。以消防、校車、實驗室危化品、校舍及教育教學設施為重點,深化校園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安全教育,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強化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建設,提升學校人防、物防、技防整體水平。圍繞重要節點、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持續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設校園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14.民政服務機構安全。加強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制度體系、安全生產行業監管體系,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健全應急預案、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完善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消防安全演練和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制度。增強重要時間節點、極端天氣和突發事件中民政服務機構服務管理能力。
15.司法行政系統安全。加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加快安全基礎設施完善和安全裝備升級,規範監管場所分類分級排查治理標準,狠抓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持續強化監管場所、居民小區、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安全信息化體系建設,推廣套用物聯感測、溫度感測、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安全生產智慧型化、信息化預警監測,提高風險早期識別研判和預測預報預警能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處突能力建設,科學編制應急預案,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定期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加強全員安全培訓體系建設,達到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全覆蓋。持續推進監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與日常管理相適應、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重點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防汛抗旱重要部署,強化汛期隱患排查,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
16.自然資源領域安全。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在用地審批等方面加強污染地塊等各類安全準入管理,嚴格安全控制線內的土地開發利用。加強監管執法,嚴格依法查處無證勘查開採、重大越界勘查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編制實施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有效監管關閉退出礦井,強化地質勘查、測繪行業安全防範。
(六)提升應急救援處置效能
1.夯實企業應急基礎。完善應急預案管理與演練制度,加大對企業應急預案監督管理力度,加強政企預案街接與聯動。強化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實操性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化、全員化、多形式的應急救援演練。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修訂與備案制度。推動規模以上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建立內部監測預警、態勢研判及與周邊企業、政府的信息通報、資源互助機制。實施以基層為重點的實戰化應急演練活動,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2.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裝備配備和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加強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儘快提升戰鬥力。強化高危行業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配齊配強人員裝備。推動工業園區、開發區等產業聚集區內企業聯合建立專職救援隊伍。健全市場經濟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社會化運行模式,培育專業化應急救援組織。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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