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4年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4年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是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韓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2014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78號)要求,實施我省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專項行動,增強企業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品牌競爭力和價值,現決定在我省開展2014年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示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定品牌培育試點企業
(一)試點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地區、本行業具有較強影響力;
2.擁有自主品牌,具有較強品牌意識和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礎;
3.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質量信譽;
4.產品質量穩定,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
5.已經建立質量、環境、安全等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
省工信廳將會同專家組,確定陝西省首批品牌培育試點企業,在廳入口網站對試點企業名單進行公告。
(二)試點企業工作內容
試點企業的最高管理者要支持和推動品牌培育工作。制定品牌培育工作計畫,並將工作計畫報至所在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重點開展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1.參加學習和交流活動
組織人員學習《品牌培育管理體系 實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體系 評價指南》,掌握品牌管理體系方法。鼓勵企業與相關專業機構開展合作,在企業內部深入開展相關培訓和交流活動。
2.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機制
在企業內部宣傳動員,增強全員品牌意識。成立品牌培育領導機構,確定品牌培育主管部門,成立覆蓋各相關部門的工作組織。
3.建立完善品牌管理體系
開展品牌管理現狀調查,理清品牌管理職責和主要過程;完善品牌戰略,確定品牌戰略目標和戰略措施;策劃和完善品牌管理過程和活動;編制形成品牌管理體系檔案。
4.運行並改進品牌管理體系
按照品牌管理體系檔案要求開展各項品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監視和測量活動,持續改進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強品牌培育能力。
5.總結經驗案例,參與推廣交流
對品牌培育工作進行總結,向所在市(區)工信主管部門提交總結報告。有條件的企業要總結經驗案例,參與交流分享活動。
在企業自願的原則下,省工信廳可委託相關支持單位為企業提供專業指導和諮詢服務。針對企業品牌培育工作現狀和特點,與企業共同制定工作計畫、開展企業內部培訓、初始評價、管理體系建立和運行,以及開展品牌培育能力評價等工作。
與企業品牌培育相關的技術檔案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科技司子站,質量品牌專題)或中國工業產品質量網獲取,供企業參考學習。相關檔案包括:
(1)《品牌管理體系 實施指南》
(2)《品牌管理體系 評價指南》
(3)《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評價報告編制指南》
(4)《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評價細則》(供參考,以2014年7月印發的版本為準)
二、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評價
在企業自願基礎上,工信部科技司將組織品牌培育辦公室會同專家組對企業品牌管理體系規範性和有效性開展評價,確定一批“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企業”,予以公布表揚。
評價工作採用專家評審方式,由評審專家根據企業提交的證實性材料,依據《品牌管理體系 評價指南》的框架,對企業品牌管理體系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做出評價,形成推薦性意見,報工信部科技司會同有關行業協會核定。
參加2014年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評價工作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參加了公開舉辦的相關培訓和交流活動;
2.發布了品牌管理體系檔案,運行管理體系;
3.開展了品牌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和自我評價工作;
4.採取措施改進品牌管理體系,提升品牌管理能力。
註:9月份開始受理評價申請。
三、品牌培育示範企業評審
工信部科技司組織品牌培育辦公室會同專家組開展品牌培育示範企業評審,確定品牌培育示範企業,公告發布並宣傳推廣經驗案例。
評審工作採用專家評審方式,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企業參加了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評價,並獲得較好評價。第二個環節是答辯評審活動,重點評審企業所提交典型經驗案例的示範價值。辦公室匯總評審情況形成推薦意見,由科技司會同有關專業司局和行業協會核定。
參加2014年品牌培育示範企業評審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參加了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評價;
2.提交了品牌管理典型經驗案例;
3.做出公開交流分享典型經驗案例的承諾。
註:10月份開始受理評審申請。
四、總結和經驗交流
省工信廳將在12月份組織開展全省品牌培育工作總結和經驗交流大會,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和案例,對在品牌培育工作中表現積極主動、成績出色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要加強對工業企業品牌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計畫、完善工作機制,開展指導推進。
(二)加強專業化指導。品牌培育專家組和相關專業機構要積極發揮作用,會同地方和行業,為品牌培育工作和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和專業服務。
(三)加強工作銜接與創新。要把企業品牌培育工作與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品牌專業人才培養、品牌競爭力評價等工作有機結合,統籌策劃,創新品牌工作機制。要引導企業創新品牌培育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品牌培育的效率和效果。
(四)加強宣傳推廣。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相關機構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工業企業品牌培育工作的宣傳,推廣品牌管理體系方法和企業典型經驗,引導更多企業參與工業品牌建設。
(五)加強合作和扶持。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要加強交流溝通,相互學習借鑑工作經驗。與相關政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增強品牌工作合力。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在政策、項目和資金等方面對品牌培育工作給予扶持。
申報品牌培育試點的企業應填寫《2014年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登記表》(附屬檔案1),一式兩份,由企業加蓋公章後報至所在市(區)工信主管部門。
請各市(區)工信主管部門認真組織推薦本地區企業參加試點工作,對申報試點企業登記表審查之後,填寫匯總表(附屬檔案2),於6月27日前將匯總表和企業登記表一併送至陝西省質量管理協會。
各市(區)試點企業名額分配如下:西安市30戶,寶雞市25戶,其他市(區)各10戶。
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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