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

《關於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是醫保局辦公室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6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
  • 發文字號:醫保辦發 [2019] 20號
  • 發布單位:醫保局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檔案全文
各藥品、醫用耗材企業:
為加強醫療保障標準化建設,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39號)有關要求,我局決定組織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維護對象
藥品生產企業及進口產品的國內總代理,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及進口產品的國內註冊代理人。
二、維護品種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上市的藥品和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備案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
三、維護流程
各藥品、醫用耗材企業可以登錄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進入“醫保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視窗,對產品信息進行數據維護。企業提交的信息經審核通過後將納入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資料庫,供各地醫療保障部門使用。用戶註冊、系統登錄、信息維護等具體操作方式詳見視窗“操作指引”視頻。
四、維護要求
(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上市的藥品和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備案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發生新增、刪除或變更時,應通過“醫保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視窗進行實時維護。
(二)2019年6月30日(含)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上市的藥品和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備案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應於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相關產品信息維護工作。
(三)各藥品、醫用耗材企業應指定聯繫人負責本企業產品信息填報與維護工作。企業應確保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積極配合審核專家對填報內容的監督檢查。對維護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困難,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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