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檢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檢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1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關於開展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檢查工作的通知展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村〔2010〕524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0年11月04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規劃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農村新民居建設調度觀摩會議精神,有序、規範地推進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決定在全省開展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2009年以來省級農村新民居示範村的規劃建設工作。
二、檢查內容
主要為規劃編制及管理情況,建設程式履行及管理情況,建設基本內容等(詳見附表1、附表2、附表3)。
三、檢查依據
有關法律、法規及農村新民居建設有關政策。
四、工作步驟和要求
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通知印發之日至10月上旬,各縣(市、區)組織全面自查。要制定方案,迅速開展。檢查情況要報送設區市規劃、建設部門和省廳。
第二階段為10月中旬到10月底,各設區市組織大面積抽查,抽查比例不少於50%。抽查情況要報告省廳。
第三階段為11月上旬到中旬,省廳根據各市抽查情況,選擇部分示範村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於10%。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要抓好整改。規劃未審批的要抓緊審批,未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的要督促、協助示範村抓緊辦理。要加強新民居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對於手續不全、已經開工建設的新民居,縣(市)建設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提前介入,把好質量安全關,及時補辦手續。同時,要舉一反三,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著手建立長效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規範管理,確保新民居規劃建設健康有序進行。
附屬檔案:1. 農村新民居示範村規劃檢查情況表
2.農村新民居示範村建設檢查情況表
3.農村新民居示範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情況統計表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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