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提高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質量的通知

《關於切實提高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質量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1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關於切實提高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質量的通知實提高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質量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村〔2010〕523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0年11月04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規劃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統籌城鄉發展暨推進農村新民居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和全省推進農村新民居規劃編制工作調度會精神,按照省里的統一安排,各地都在加快推進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工作。為提高規劃質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從近日對涿州、高碑店、冀州、深州等四個縣級市鎮村體系規劃的技術審查情況看,各縣(市)的鎮村體系規劃在原有縣域村莊空間布局規劃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基礎上,根據目前我省推進城鎮化和農村新民居建設的需要,進一步明確了鎮村體系結構,提出了村莊遷並的原則、標準和空間布局最佳化方案,以及區域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共建共享的具體措施,能夠對城鄉統籌和農村新民居示範村建設起到積極的指導作用。但也發現仍存在一定問題:一是與相關規劃銜接不夠。缺少與上位規劃、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城鎮產業發展戰略不清晰,工業布局較為分散。二是鎮村體系結構設定不盡合理。有些規劃缺少中心村、基層村設定,採用“社區”名稱替換法定村鎮等級名稱,不符合國家規範。三是城鎮化水平和人口規模預測不夠科學,城鎮化水平和遷並後的村莊人口規模預測過高。四是村莊遷並缺少必要的依據和可實施性論證,沒有逐一說明村莊遷並的原因,規劃人均用地指標壓縮過低。五是空間管制分區制定不合理,缺少對基本農田保護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的綜合考慮,未明確空間管制分區用地規模和相關控制要求。六是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內容不夠詳盡,對基礎設施的選址、規模缺乏論證,對近期建設項目沒有具體安排。
二、準確把握縣(市)鎮村體系編制的關鍵點
各市規劃主管部門要針對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導做好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編制工作,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和可操作性。具體要把握好以下六個關鍵點:
一是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要與上位規劃、總體規劃、經濟發展規劃銜接。進一步明確城鎮發展戰略和主導產業發展方向,落實工業的空間布局,提高工業集聚程度,增加環境保護規劃的相關內容。
二是最佳化鎮村體系等級結構。要按照中心城鎮、中心鎮、一般鎮、中心村、基層村最佳化鎮村等級結構。合理界定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明確空間管制分區用地規模和相關控制要求。
三是合理確定遷並村莊數量,充分尊重村民意願,對遷並村莊要逐一說明遷並原因,以利於農村新民居示範村選點和建設。
四是科學預測村莊人口規模和城鎮化水平,平原一般5000人左右,山區一般2000人左右,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宜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內,但不宜低於100平方米。
五是合理配置基礎設施。基礎設施規劃要突出共建共享,加強與土地、交通、水利、防洪、環保等各專項規劃的銜接。基礎設施配置要適應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提出規劃目標和指標,合理確定基礎設施的選址、規模和數量。
六是近期建設規劃要結合村莊遷並、基礎設施建設,細化項目建設內容、時序、投資,提出近期內城鄉一體化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安排。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對未完成縣(市)域鎮村體系規劃的縣(市)的工作督導,確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對縣域鎮村體系規劃成果逐一進行技術審查,待其修改完善後,儘快報請設區市政府審批。
(三)已編制完成的縣級市市域鎮村體系規劃,要先行報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技術審查,之後履行審批程式。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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