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1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法〔2011〕652號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0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局、城鄉規劃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市園林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行政複議法》及《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不斷加強行政複議作為行政監督的作用,推進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複議工作的標準化建設,規範行政複議辦案程式,經研究,決定對全省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複議案卷進行評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查時間
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評查範圍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間已審結的行政複議案件案卷。
三、評查內容
評查內容分實體和程式兩部分。實體方面主要評查行政複議決定書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適用依據是否正確,內容是否適當等。程式方面主要評查辦案程式、文書製作、立卷歸檔等。案卷評查具體內容及標準詳見附屬檔案。
四、評查方法
本次評查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階段(10月20日至11月10日)。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照評查內容,對本部門的行政複議案卷進行自查,整理案件目錄,形成書面自查報告,於2011年11月11日前將書面自查報告和案件目錄報省廳法規處。
第二階段:抽查階段(11月14日至11月18日)。省廳組成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小組,對各部門案卷按比例進行抽查,抽查案卷的平均分即為本部門得分。
案卷評查滿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優秀,60-9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在自查和抽查的基礎上,省廳將對本次行政複議案卷評查進行全面總結,評選出優秀案卷,並對評查結果予以通報。
五、具體要求
行政複議案卷是行政機關依法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的載體,案卷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行政機關審理案件的質量。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周密安排,切實抓好落實,確保案卷評查工作順利進行。此次評查活動中,凡未按要求做好有關工作的部門,省廳將酌情降低成績,並在全系統予以通報。
請各單位於11月10日前,將評查工作聯繫人姓名、聯繫方式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法規處。
聯 系 人:孫 龍、李偉奇
附屬檔案: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詳見河北建設網)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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