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職能調整
二、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負責擬訂全市依法行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依法行政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縣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的責任,擬訂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和報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對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效果進行測評;承辦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交辦的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四)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承擔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部門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審查工作。
(五)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解釋的具體工作;負責清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工作;編輯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彙編正式版本。
(六)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執行中的矛盾和爭議;牽頭負責對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和實施主體進行清理;負責對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等案卷進行評查;受市政府委託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工作和運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七)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檔案和答覆意見。
(八)依法辦理行政複議事項,受市政府委託依法出庭應訴;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九)組織開展和指導政府法制宣傳、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監督科
負責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訪、保密等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任務分解意見,並負責督促檢查;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編輯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彙編的正式版本;承擔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的黨群工作。
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年度依法行政實施方案和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標準;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議,承辦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和實施主體進行清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承辦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等工作,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辦理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審核、年檢工作。
(二)法規科
擬訂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修改、起草及解釋工作;承辦市政府各部門發布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效果測評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法規和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三)行政複議應訴科
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訴訟等案件,組織行政複議案件聽證、調解工作,受市政府委託應訴;擬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有關制度;對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提出行政複議意見;組織對行政複議、應訴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考核工作;承辦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重大行政複議的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全市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的案卷評查和統計工作;辦理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
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聘請和日常聯絡工作,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組開展活動。承辦市政府涉法事務的處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領導分工
楊家傑同志,法制辦主任, 領導辦全面工作,主管規範性檔案審查、招商引資工作、聯繫蕪湖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孫萬勝同志,法制辦副主任,分管行政複議、涉法事務辦理、行政應訴,依法行政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機關黨建和財務工作。
韓世民同志,副縣級調研員,協助分管規範性檔案審查。
李萍同志,副縣級調研員,負責依法行政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單位人事、財務工作和機關內部事務工作。
重點工作
2012年,市政府法制辦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省、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大力推進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貫徹實施,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拓創新,充分發揮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努力為我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1.科學謀劃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報請市政府同意,做好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調整。著眼於服務全面轉型、率先崛起、富民強市的大局,認真編制全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確保依法行政工作紮實有序推進。(3月底前完成,綜合科負責)
2.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體系。針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全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突出規範性檔案備案、行政複議案卷評查、行政處罰實施情況檢查、法制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考核,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方法,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強化考核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總抓手的作用,形成科學的依法行政考核體系。(3月底前完成,綜合科負責)
3.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按照《蕪湖市依法行政示範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探索、總結和推廣依法行政方面的經驗與做法,召開依法行政示範工作現場會,加大督促指導,推動依法行政工作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10月底前完成,綜合科負責)
二、加強規範性檔案審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4.認真做好市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編制及實施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精心編制2012年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加強組織實施。(4月底前完成,法規科負責)
5.嚴格遵守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機制。認真做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審查和部門規範性檔案前置審查工作,堅持徵求意見會和書面徵求意見的審查方式,積極吸納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等社會各界代表參與審查工作。(全年,法規科負責)
6.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嚴格貫徹《安徽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監督辦法》,及時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備市級規範性檔案。組織起草《蕪湖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監督辦法》,建立規範性檔案備案定期通報制度,將各縣區、各部門的備案情況納入市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進一步做好備案審查工作。(全年,綜合科、法規科負責)
7.積極開展規範性檔案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全年選擇1至2部具有代表性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客觀調查和綜合評價。指導相關部門開展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屆滿前評估工作。(全年,法規科負責)
8.認真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開展市級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完成省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任務,做好相關迎檢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規範性檔案可適用性。(11月底前完成,法規科負責)
三、嚴格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9.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提升行政執法工作水平。繼續做好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認真開展行政執法證件審核和年審,健全全市執法人員的電子檔案管理。(全年,綜合科負責)
10.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強化執法監督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力度。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機制,明確投訴的受理、查處、反饋和歸檔程式,嚴格投訴案件查處。充分發揮市政府特邀執法監督員作用,完善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機制,積極組織特邀執法監督員參與投訴案件查處、規範性檔案審查、行政複議案件處理、行政複議案卷評查以及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全年,綜合科負責)
11.著力推進行政強制法宣傳培訓,積極開展行政強制措施清理。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強制法》培訓,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對市縣兩級規範性檔案中的行政強制措施進行集中清理和審核確認。(8月底前完成,綜合科負責)
12.繼續開展行政處罰實施工作情況檢查。依據省監察廳、省法制辦的統一部署,按照自查、互查、督察和整改四個階段,重點對教育等部門及其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對2009-2012年四年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總結。(自查6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綜合科負責)
13.進一步做好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根據《關於全面推進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部署,對各執法單位制定報送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審核、彙編、公布以及監督實施。(6月底前完成,綜合科負責)
14.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改革。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種類、範圍的調整,繼續探索創新社會管理新形勢下行政執法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做好法制保障工作。(全年,綜合科牽頭)
四、提升行政複議工作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15.進一步創新行政複議工作機制。完善行政複議程式,建立健全行政複議聽證、論證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複議聯絡員制度,開展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調研。(6月底前完成,複議科負責)
16.及時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進一步提高行政複議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積極運用調解、和解方式結案。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依法妥善應對行政訴訟案件。(全年,複議科負責)
17.開展行政複議案卷評查工作。加強行政複議案件檔案管理和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的電子報表上報工作。對各縣區、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行政複議案卷組織評查,指導解決評查中發現的問題,表彰先進單位。(6月底前完成,複議科負責)
18.繼續舉辦行政複議實務研討活動。針對土地、房屋徵收工作中存在的常發易發、熱點難點問題,邀請相關部門開展研討,達成工作共識,促進徵收工作合法有序進行,保障行政爭議高效合理解決。(7月底前完成,複議科負責)
五、紮實做好涉法事務,保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9.繼續發揮政府涉法事務的參謀助手作用。認真完成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涉法事務,為政府處理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全年,複議科負責)
20.推進重大招商引資契約備案審查工作。積極貫徹《蕪湖市重大招商引資契約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認真開展重大招商引資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管理,努力推廣投資項目示範契約,適時派員參與實質性洽談,以規範招商引資契約,防範契約風險。(全年,複議科負責)
21.進一步強化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加強溝通聯繫,完善市政府法律顧問年會制度。拓展工作領域,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複議應訴案件辦理、涉法事務處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全年,複議科負責)
六、大力開展仲裁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2.加強仲裁工作組織領導。報請市政府決定,調整仲裁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組成人員,籌備召開仲裁委員會三屆一次會議,對我市仲裁工作進行全面謀劃部署。(3月底前完成,秘書處負責)
23.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傳推廣。舉辦蕪湖仲裁委員會15周年座談會,積極向相關政府部門宣傳。加強與市工商聯合、市企業家聯合會、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等行業組織合作,開展仲裁法律培訓,積極向企業家宣傳。將仲裁法納入蕪湖市“六五”普法規劃,參與“江淮普法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積極向廣大市民宣傳。(全年,秘書處負責)
24.積極推進仲裁機構組織網路建設。繼續做好市總商會仲裁辦事處工作。積極與市海事局、市住建委聯繫,建立市海事局仲裁辦事處,恢復市建管處仲裁辦事處工作。繼續探索推進四縣仲裁辦事處工作。(6月底前完成,秘書處負責)
25.強化仲裁案件程式管理。結合蕪湖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蕪湖仲裁工作實際,修改《蕪湖仲裁委員會仲裁暫行規則》。引進辦公自動化專用軟體加強案件管理。建立與市各級法院聯絡協作機制。探索建立疑難仲裁案件專家論證制度。(6月底前完成,秘書處負責)
26.加強仲裁隊伍建設。聘任新一屆仲裁員,開展新聘仲裁員培訓,起草制定《蕪湖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管理水平。完善落實秘書處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力度。(6月底前完成,秘書處負責)
27.改善仲裁機構工作條件。貫徹落實《全國仲裁機構規範化實施意見》,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解決仲裁委秘書處的人員、編制、經費、辦公場地等問題,進一步壯大我市仲裁機構的力量。(全年,秘書處負責)
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研究,營造良好法制氛圍
28.加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宣傳力度。按期編輯《法制工作簡報》,加強政府法制信息網站建設,起草《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通知》,建立法制信息員隊伍,加大考核獎勵力度,及時收集、報送和公布政府法制信息。(全年,綜合科負責)
29.加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圍繞行政強制法貫徹執行、規範性檔案起草技術和制定程式、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開展全市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8月底前完成,綜合科牽頭,法規科、複議科參與)
30.不斷提高政府法制研究水平。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針對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中重大問題,在總結各項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創新運用法律思維和手段推動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全年,綜合科牽頭,全辦參與)
八、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增強機關工作效能
31.著力抓好制度建設。修訂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公開、公文傳遞、保密、檔案、財務、節能降耗等各項工作,以制度保障工作,用制度推動工作。(全年,綜合科負責)
32.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堅持工作計畫和例會制度,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督促指導、推動落實、跟蹤研究、情況交流,不斷加提高工作效能,為法制工作提供堅強保障。(全年,綜合科負責)
33.開展學習型機關建設。健全和完善理論學習制度,深入開展學習型法制機構建設活動,紮實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抓好黨組理論學習和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全年,綜合科負責)
3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嚴格黨組織生活制度,嚴格執行法制工作紀律和辦事程式,嚴格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制度,自覺反腐倡廉,保持法制部門的良好形象。(全年,綜合科負責)
35.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黨支部活動,豐富機關文化生活,爭創市級文明機關標兵。(全年,綜合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