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農經[2015]12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水利(水務)廳(局):
按照《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發改農經〔2015〕488號)有關要求,經研究,確定黑龍江奮鬥水庫、浙江舟山大陸引水三期、安徽江巷水庫、福建上白石水庫、廣東韓江高陂水利樞紐、湖南莽山水庫(已批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並通過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法人)、重慶觀景口水庫、四川李家岩水庫、四川大橋水庫灌區二期、貴州馬嶺水利樞紐、甘肅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新疆大石峽水利樞紐工程為國家層面聯繫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項目。現將《國家層面聯繫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抓緊開展工作,力爭通過2年左右的時間,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推動完善相關政策。
今後,國家層面將繼續開展試點工作。請各省(區、市)進一步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向社會資本開放工作,在選擇項目開展省級層面試點的同時,認真做好國家層面聯繫試點的申報和試點跟蹤總結等工作。 
附屬檔案:國家層面聯繫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工作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2015年5月19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