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
- 外文名:High Po Han Rive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 位置:廣東梅州市
- 最大庫容量:四點零一億立方米
- 年發電量:五點八五億度
- 正常高水位:38.0米
- 動工時間:2015年
工程簡介,工程任務,社會地位,中央投資近五成,高陂水利樞紐工程,進展速度加快,工程籌建,社會效益,保障水生態安全,主要有六個特點,
工程簡介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是國家重大水利工程項目,也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三部委確定的第一批引進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PPP試點項目。
工程位於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高陂鎮上游約5km處的韓江幹流上,是一宗以防洪、供水為主,兼顧發電、航運及生態效益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壩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積2.66萬平方公里,水庫正常蓄水位為38m,總庫容為3.656億m3,電站裝機容量為100MW。主要建築物包括:泄水閘(含排漂孔)、電站廠房、船閘、魚道及兩岸連線重力壩等。施工總工期66個月,總投資61.54億元,投資來源為中央資金、省級資金及社會資金三部分。
工程建成後,通過上下游堤庫結合,可將韓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區的城市防洪標準由50年一遇提高至100年一遇,主要堤圍由3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保護範圍惠及揭陽、潮州、汕頭約850平方公里、人口約625萬人等;同時,通過樞紐的調蓄作用,可提高韓江下游地區的供水保證率,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惠及人口約750萬人。
工程項目法人為梅州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項目PPP合作夥伴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為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監理單位為廣州新珠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移民監督評估單位為水利部江河水利水電諮詢中心,100%第三方質量檢測單位為廣東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質量對比檢測單位為中水珠江規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工程建設占用土地面積約34162畝,搬遷安置人口4178人,生產安置人口5896人,移民涉及5個鎮28個村(居)委223個自然村,分別安置於高陂陂寨、烏槎、黨溪、銀灘、大麻汶水塘、三河匯城等六個移民安置點。
工程任務
梅州高陂水利樞紐總投資達四十七點四七億元,是以防洪、供水為主,結合發電,兼顧航運等綜合利用的水利樞紐工程。該工程的防洪保護範圍為潮州市區、汕頭市區、澄海市、揭陽市、潮安縣及揭東縣大部分地區,受益總人口超過四百一十萬人,耕地一百零六萬畝。該水利樞紐建成後有效減少當地水患,從而保障韓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區的防洪安全。
由永定(棉花灘)、梅州高陂水利樞紐、潮州水利樞紐以及下游五閘組成的供水工程體系,將保障韓江下游近七百萬人的生活和八十萬畝的農業用水,提供二千二百六十六億元到四千八百九十二億元工業產值的用水。
由永定(棉花灘)、梅州高陂水利樞紐、潮州水利樞紐以及下游五閘組成的供水工程體系,將保障韓江下游近七百萬人的生活和八十萬畝的農業用水,提供二千二百六十六億元到四千八百九十二億元工業產值的用水。
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工程籌建工作,主要領導親自帶隊與省直有關部門聯繫對接,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動相關工作,並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和工程建設指揮部,全力加快推動前期工作。
目前工程可研報告、可研專題等工作進展順利,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實施方案(PPP方案)已經過多次討論修改並將於近期上報省政府,預計今年8月底前開工建設輔助配套項目,11月底前開工建設主體工程。
社會地位
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是國務院部署2015年動工建設的27項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和省政府確定的第一批引進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試點項目之一。
該工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單項投資最大的水利工程,也是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全國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2015年擬開工建設的27項工程之一,被列入《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重點建設的工程項目。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是以防洪、供水為主,兼顧發電和航運等的綜合性水利樞紐,並與永定(棉花灘)水庫聯合調洪,與下游堤防共同組成“堤庫結合”的防洪體系,是韓江流域控制性工程。
該工程最大壩高50米,水庫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均為38米,設計洪水位、校核洪水位、防洪高水位均為47.44米。其中,泄水閘、電站廠房上游擋水部分、船閘上閘首、魚道及兩岸連線重力壩等主要建築物級別為2級,設計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1000年一遇。建成後韓江南北堤、汕頭大圍等重要堤圍的防洪標準將從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將上蓬圍、一八圍、蘇溪圍等主要堤圍的防洪標準從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保護範圍涉及韓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區的潮州、汕頭、揭陽三市,保護人口624.29萬人,耕地190.62萬畝。
中央投資近五成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廣東省單項投資最大的水利工程,也是第一批引進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試點項目之一,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投資來源為中央資金、省級資金及社會資金三部分。目前,三位一體的投資模式正在穩步推進。
據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工程總投資約61.5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補貼30.1450億元,占比約五成,“這是我省水利項目有史以來爭取中央預算內補助數額最多、補助比例最大的項目。”該負責人指出,中央大力投入該樞紐工程建設,是源於國務院將其列入全國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今年擬開工建設的27項工程之一,以及《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重點建設項目。更早之前,高陂水利樞紐工程還被列入省水利建設“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及國家水利部以發展民生水利、保障國家水安全為重點的重大水利項目,“也就是說,國家和省治理大江大河,以及振興蘇區發展的方向上,該工程都被納入重點。
高陂水利樞紐工程
進展速度加快
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歷經十多年籌備,國家和省里的歷次韓江流域規劃均將其確定為韓江下游及三角洲防洪工程體系中不可替代的工程和供水總體布局中的關鍵性工程。
今年以來,隨著國務院、相關部委、省政府將該工程納入重要試點項目,工程進度明顯加快,可研報告被水利部審議通過,並獲國家發改委審批立項。
市委書記黃強強調,梅州市和五華縣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梅州(五華)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成立聯合工作組、落實專人負責制,制定詳細計畫、明確完成時限,推動工作一項一項抓好落實,爭取項目在明年上半年獲得省政府核准,力促項目早日動工、早生效益,助推梅州加快振興發展。
作為廣東省、梅州市重點民生水利樞紐工程,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的開工建設在大埔縣、全市乃至全省水利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據了解,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貼30.1450億元,是我省水利項目有史以來爭取中央預算內補助最多的項目,更是目前大埔縣涉及人數最廣、資金數量最高的民生水利項目。
工程籌建
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工程籌建工作,主要領導親自帶隊與省直有關部門聯繫對接,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動相關工作,並成立由梅州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和工程建設指揮部,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存在問題、研究部署相關工作,依法依規全力加快推動前期工作。大埔縣積極主動落實征地移民主體責任,制訂出台了《梅州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輔助配套項目移民臨時安置暫行實施辦法》和《梅州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輔助配套項目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暫行規定》等操作性強的檔案,最大限度保障移民民眾的合法利益。
該工程輔助配套項目位於韓江右岸的高陂鎮九龍下崗村,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管理營地、導流明渠、陂寨安置點建設、臨時10千伏供電線路(16.5公里)4項,涉及搬遷安置人口60戶、302人,涉及搬遷房屋約11478平方米,徵收土地987.84畝。目前,輔助配套項目涉及的第一期140畝竹林地的丈量補償和120畝移民安置點征地任務已經在8月底全面完成。
社會效益
“高陂水利樞紐工程社會效益相當顯著。”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樞紐工程與福建省棉花灘水庫及韓江下游堤防相結合,可將韓江下游及三角洲的韓江南北堤、汕頭大圍防洪標準由50年一遇提高至100年一遇,粵東上蓬圍、一八圍、蘇溪圍、蘇北圍等堤圍防洪標準由3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保護範圍約850平方公里,保護人口624.29萬人,耕地190.62萬畝。涉及揭陽市揭東六鎮地區、潮州市區及其所轄的潮安縣的大部分地區、汕頭市區及其所轄的澄海區。
工程還能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通過樞紐的調蓄作用,可提高韓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區的供水保證率,在滿足防洪需求、移民可承受的條件下,基本滿足韓江下游設計水平年2030年涉及人口747.48萬人(其中流域外供水人口約280萬人),耕地76.6萬畝,工業增加值為2612.76億元的供水用水需求。
此外,工程同時還可改善韓江幹流的航運條件和下遊河道生態環境。通過韓江高陂水利樞紐、福建棉花灘水庫、潮州水利樞紐三庫聯合運行,能有效提高調節枯水徑流能力,並利用閘壩抬高上游水位進行水力發電,多年平均發電量達到4.0142億千瓦時,將航運船閘等級提高到IV級,通航最大噸位達到500噸,航運條件大為改善,有力地拉動韓江上、下游社會經濟的發展。
保障水生態安全
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成後,將有效解決粵東防洪安全和水資源緊缺這一水利短板,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以高陂水利樞紐為代表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以及加快推進的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將使廣東治水更全面涵蓋大江大河與水體的“毛細血管”,為我省秋冬水利建設掀起高潮,也將發揮興修水利對振興粵東西北、保證流域安全與推動地方發展的重大作用。
工程建成後,與棉花灘水庫等聯合調度,可將韓江下游潮汕地區的防洪能力從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並有效提高潮汕地區的供水保證率,緩解粵東電網電力供需矛盾,改善韓江幹流的航運條件,保障韓江下游及三角洲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態安全。
主要有六個特點
一是敞開大門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除法律、法規、規章特殊規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一律向社會資本開放,原則上應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
二是明確社會資本參與方式。要放開增量、盤活存量,盤活現有重大水利工程國有資產,籌得的資金用於新工程建設;對新建項目,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其中,綜合水利樞紐、大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需按規定由中方控股。
三是推動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探索實行由項目投資經營主體與用戶協商定價。鼓勵通過招標、電力直接交易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發電價格。
四是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對同類項目,中央水利投資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資產歸政府所有,同時可按規定不參與生產經營收益分配。鼓勵發展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資基金。
六是明確投資經營主體的權利義務。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重大水利工程,與政府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設附加條件。項目投資經營主體依法承擔防洪、抗旱、水資源節約保護等責任和義務,服從國家防汛抗旱、水資源統一調度,保障工程功能發揮和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