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
- 外文名:Circular of The Relevant Issues Concerning The Overseas Loan Busines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Banking Industry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文字號:銀髮〔2022〕27號)
《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是為了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支持和規範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就有關事宜聯合發布的通...
一、外債轉貸款的範圍 本規定所稱外債轉貸款,是指境內機構(以下簡稱轉貸款債權人)從境外借用直接外債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者根據自身與境外債權人關於資金用途的約定,在對外承擔第一性還款責任的前提下,向境內其他機構(以下簡稱轉貸款債務...
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是指: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並通過深圳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跨境貸款需滿足的先決條件是指在前海註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
境內外匯貸款:是指銀行對境內依法設立的機構和具有中國國籍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發放的外匯貸款以及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轉貸款和進出口信貸。銀行發放境內外匯貸款的利率應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利率的規定。境外外匯貸款:是指銀行...
為規範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所涉外匯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2號令)、《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9]30號),現將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
一、境外投資者經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按有關法律規定投資境內金融機構,可使用人民幣投資,具體包括新設、增資、併購、參股、股權轉讓、利潤分配、清算、減資、股份減持或先行收回投資等。 二、境內結算銀行在為境外投資者辦理人民幣...
為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行業、企業、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
第八條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設立分行,應當具備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審慎性條件。 第九條 設立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申請人應當自接到批准籌建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到擬設機構所在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領取開業申請表,開始籌建工作。
出口信貸、國際融資租賃、以外匯方式償還的補償貿易、境外機構和個人外匯存款(不包括在經批准經營離岸業務銀行中的外匯存款)、項目融資、90天以上的貿易項下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匯貸款視同國際商業貸款管理。注① “外資金融機構”為按照...
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職責;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結合工作職責做好配合工作。二、銀行業金融機構參照《銀行跨境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試行)》規定,針對各項跨境業務制定全面、系統...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國別風險暴露,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因境外業務形成的所有表內外風險暴露,包括境外貸款、存放同業、存放境外中央銀行、買入返售、拆放同業、境外有價證券投資和其他境外投資等表內業務,以及擔保、承諾等表外業務。本...
為有序可控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金融投資和資產管理的合理需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現予發布,請...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金融機構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 (一)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貸款利率由現行的4....
在為客戶開通信用卡網路支付功能時,應當充分履行事前告知義務,與客戶就網路支付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並就開通事宜取得客戶確認同意。(八)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信用卡客戶身份核驗和辦卡意願核驗等關鍵環節積極採取錄音錄像或其他有效措施完整...
第四條 金融機構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受託機構、信用增級機構、貸款服務機構、資金保管機構、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機構等從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檔案的約定,...
第四條 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 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第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貸款...
2016〕第2號公布)、關於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2〕第4號)等規定,現就投資者通過櫃檯業務開辦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二條 銀團貸款是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同一貸款協定,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國內銀團貸款的參加者為境內中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 發放銀團貸款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
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境外設立經營性機構,應當與境內外監管機構充分溝通,經境內法人監管機構與境外監管機構同意。對在境外已設立的經營性機構,經與境內外監管機構溝通後未經同意的,應當穩妥有序予以撤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確保境外經營...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提供支付創新產品或者服務、與境外機構合作開展跨境支付業務、與其他機構開展重大業務合作的,應當對相關業務的合規性和安全性進行全面評估,並於業務開展前30日書面報告...
第二條 銀團貸款是由獲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同一貸款協定,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國內銀團貸款的參加者為境內中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 發放銀團貸款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
第四條【登記】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外機構境內發債資金實行登記管理。境外機構應在債券發行核准、註冊或備案後且首期發行前至少10個工作日,委託境內主承銷商,憑以下材料在該境外機構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
引導資金投向有效益的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信息網路、高端製造產業等新興產業,為經濟發展模式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做出積極貢獻。九、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及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