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銀石發〔2009〕96號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4日
檔案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莊各縣(市)支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北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河北省(石家莊)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石家莊市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規範人民幣收付行為,切實保護公眾利益,維護人民幣信譽,不斷提高反假貨幣服務工作水平,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服務意識,做好反假貨幣基礎性工作
辦理現金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假幣收繳、鑑定操作規程,堅持持證上崗,保障貨幣持有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消除對收繳貨幣真偽的疑惑;要杜絕發現假幣不報告、不收繳、截留或私自處理收繳假幣等行為;嚴禁誤收誤付假幣,嚴禁蓋章假幣外流;要充分發揮營業網點視窗功能作用,妥善處置客戶糾紛,不推諉、不上交矛盾,維護金融機構信譽和良好形象。
二、進一步做好反假貨幣宣傳工作
(一)加強反假貨幣日常宣傳。各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營業網點輻射作用,合理規劃營業場所宣傳櫥窗、展板、條幅等,通過宣傳、指引、發放資料、提供機具等形式,鞏固反假貨幣正面宣傳陣地。
(二)積極開展反假貨幣集中宣傳活動。各單位要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整治假幣犯罪活動的“09行動”,有針對性地進行反假貨幣宣傳諮詢,為公安機關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最大限度蒐集案件線索,形成聯合、高壓打擊態勢,確保取得實質性效果。
6月份開始,全省要採取切實有效、靈活多樣的宣傳手段和形式,開展以“嚴厲打擊假幣犯罪,淨化人民幣流通市場”為主題的反假貨幣宣傳月活動。宣傳要有聲勢,觸角要延伸,杜絕流於形式,突出實質性的宣傳效果。請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莊各縣(市)支行將宣傳月活動開展情況於9月底前報我中心支行。
(三)完善反假貨幣網路建設,形成反假貨幣宣傳長效機制。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反假貨幣宣傳站是延伸和拓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的有效途徑。按照工作規劃,2009年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反假貨幣網路,以實現“建立一個反假貨幣工作站,鞏固一片反假貨幣陣地”的目的。農村鄉鎮反假工作站的建設,要爭取地方政府支持,發揮農村金融機構的作用,在全面完成布點任務的基礎上,重點做好人員培訓和識別機具、儀器的完善與配置;城市社區反假工作站的建設,以各金融機構支行為單位包乾布點,10月底前完成並上報有關情況。我中心支行年底前將進行全面驗收和考評。(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反假貨幣宣傳站建設基本標準見附屬檔案)
(四)為進一步加大反假貨幣宣傳力度,滿足反假貨幣宣傳活動的需要,國務院反假貨幣聯席會議辦公室借鑑各地宣傳經驗,提出了針對不同人群設計不同反假貨幣宣傳資料的工作思路。根據人民銀行總行反假貨幣宣傳資料征訂工作精神,2009年反假貨幣宣傳材料征訂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三、加大防偽機具投入和管理,提高反假貨幣服務工作水平
各金融機構在做好內部防偽機具投入和管理工作的同時,為體現公平誠信,保護好社會公眾合法權益,應在營業場所配備假幣識別、鑑定機具。假幣識別、鑑定機具應至少具備以下性能:真假貨幣對比功能,防偽特徵顯示功能。
經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授權具有貨幣真偽鑑定權的金融機構要配足配好假幣識別、鑑定機具;其他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在3年內逐步配備到位。
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建全和完善貨幣鑑定中心建設,合理、有效發揮貨幣真偽鑑定機具作用,正確行使仲裁和最終鑑定權。
四、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分支機構要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對反假貨幣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不斷豐富監管手段,加大處罰力度,提高反假貨幣工作管理水平。我中心支行將對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基礎性工作和假幣識別、鑑定機具進行專項檢查、檢測。
附屬檔案: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反假貨幣宣傳站建設基本標準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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