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站[2007]3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境監測站:
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要求,我站於今年3月份組織召開了“全省重點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會議”,對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做了布置,要求重點源排放的廢水一個季度監測一次、廢氣半年監測一次,各市相繼開展了監測。根據各市上報的數據情況,今年前三個季度全省共監測廢水污染源269家,占國控源總數的85.4%;廢氣污染源共監測147家,占國控源總數的71.7%。總的看,我省普查監測還存在部分企業未測或頻次不夠、數據不全等問題,為在短期內解決普查工作存在的問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重要性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國環保領域一項全局性、
戰略性、基礎性的工作。污染源監測是獲取污染源排放數據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搞好這次普查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市站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重要性,認真組織、統籌安排,克服困難,做好人力和物力的保障,努力完成好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任務。
二、污染源普查監測是加強污染源監測工作的重要機遇
為解決普查監測經費,國家和省分別落實了專項資金,現已陸續下撥各市;今年總站開發了“污染源監測數據管理系統”軟體, 8月總站組織了培訓並免費下發至各市,各地應該已經具備了及時錄入和上報污染源監測數據和信息的能力;為規範污染源監測和質量管理,國家還制定了一系列的技術規範。這些都為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創造了難得的有力條件。
各市要抓住此次普查監測工作創造的良好契機,重新建立符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機制和體制,使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走向正軌,走向常規化。
三、加強質量管理,規範污染源監測
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質量,直接關係到這次污染源普查任務的數據質量和完成情況,各市站要嚴格按照《工業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技術規定》和已有的廢水和廢氣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確保監測範圍覆蓋完全,監測項目齊全、監測頻次滿足普查的規定,採樣和分析符合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要求,監
測數據具有代表性、有效性和準確性。
四、加強組織,確保普查監測任務的完成
各市要進一步加強對污染源普查監測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進一步落實第四季度的監測工作,確保年底前完成今年下半年的監測任務和數據上報工作。對於上半年未能按計畫要求完成的部分重點污染源監測工作,爭取年底前完成補測,保證污染源普查監測頻次和項目。確實有困難的,可在2008年1月底前完成補測,確保完成污染源監測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