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實施修改後的預算法的通知

《關於貫徹實施修改後的預算法的通知》是財政部2014年12月11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文  號:財法[2014]10號
  • 發文單位:財政部
  • 發文日期:2014年12月11日
修改決定,決定內容,

修改決定

關於貫徹實施修改後的預算法的通知
財法[2014]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重新頒布了修改後的預算法(以下簡稱新預算法),《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決定內容

貫徹實施好新預算法是各級財政部門面臨的一項重要工作,現就貫徹實施新預算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新預算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新預算法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財稅體制改革總體要求,以及近年來財政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同時也為進一步深化財稅改革引領方向,在預算管理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預算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財政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預算法重新頒布是國家法律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更是財政制度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我國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各級財政部門貫徹實施新預算法,要與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站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高度,充分認識預算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切實提高學習貫徹實施新預算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斷開創預算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認真組織學習和宣傳新預算法
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新預算法的學習培訓工作,認真學習、全面理解新預算法,準確掌握新預算法的精神、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
各級財政部門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遵守法律,努力增強預算法治意識,自覺維護預算法的權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把新預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準則,堅持學以致用,經常對照檢查,嚴格依法辦事,嚴肅財經紀律。
各級財政部門還要大力做好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新預算法,把新預算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除專門組織新預算法的培訓外,在其他崗位培訓、業務培訓中也要安排這方面的內容。要及時向黨委、政府領導匯報實施新預算法需要做的工作以及新預算法的精神和各項規定。要向各部門、各單位宣講新預算法,使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了解、掌握新預算法的規定和要求,做好本部門、本單位預算編制、執行等各項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法制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要具體組織好新預算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財政部在“六五”普法驗收中要把各地貫徹執行新預算法的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三、全面做好新預算法的組織實施工作
新預算法對預決算的編制、審查、批准、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等預算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均作出了規定,對預算管理工作的許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新預算法的規定,積極、認真地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努力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一)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編制過程中要將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保證預算編制的完整性。要儘可能將預算年度中需要落實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在預算草案中予以安排體現。要按照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做好細化預算編制工作。要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清理和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做好轉移支付預算的提前下達和編制工作,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的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要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清理甄別存量債務,以規範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防範化解債務風險。要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規範超收收入、結轉結餘資金的使用管理。
(二)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新預算法有關預算公開主體、時限和內容等方面的要求,完善預算公開工作機制,規範預算公開工作流程,做好保密審查,及時、主動地回應公開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確保預算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三)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硬化支出預算約束。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嚴格控制各部門、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嚴禁在預算之外或者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各級財政部門要督促收入徵收部門規範徵收行為,做到依法徵收、應收盡收,不得將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鈎。執行中確有必要進行預算調整的,要按照新預算法的規定,做好預算調整方案的編報等相關工作。
(四)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規範國庫資金管理,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要加強對財政專戶的管理,對目前的財政專戶進行全面的清理規範,新設立的財政專戶須按照規定程式報批。要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並按國家統一規定認真甄別,規範處理。
(五)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快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強化支出責任和績效意識,加強績效評價結果套用,將評價結果作為編制年度預算草案、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六)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與同級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的溝通,高度重視人大方面的審查意見,自覺、主動地接受人大監督。要自覺接受審計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積極落實審計整改意見和社會公眾關切。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的要求完善內控機制,要加強對各部門、各單位的監督指導,切實履行預算編制審核、預算執行監督等各項職責。
四、及時加強配套制度的清理和建設
新預算法對預算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財政部將在國務院的領導下,遵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預算制度改革的各項要求,根據新預算法的規定,抓緊預算法實施條例的修改工作,並及時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新預算法的具體規定和要求,對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檔案進行全面清理,重新梳理和完善有關制度檔案的具體內容、工作流程等,對與新預算法規定不一致的,要及時廢止或者修改,凡與新預算法規定相違背的,一律停止執行。要抓緊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加強合法性審查並及時公布,切實滿足預算管理實踐的需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精神,重視貫徹新預算法,組織好各項預算改革工作,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有效應對預算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和水平。省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匯總本地區預算法實施中的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並報告財政部。
財政部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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