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的通知

【發布單位】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9-12-18
【生效日期】2009-12-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深圳市
關於調整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統一安排,自2009年12月21日起,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原市人事局視窗(西廳1-5號)和原市勞動保障局視窗(西廳56-63號)統一整合為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窗,新視窗設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3-64號。原市人事局和市勞動保障局視窗業務統一調整至新視窗辦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